李寻欢读着这封信的时候手很稳定,只是脸色过于苍白。起码在龙啸云眼里看来是这样,自从那日诗音出乎意料地亲自去了那种地方找到他,并且也是出乎意料地说出了那句话……当着自己的面,回到李园后,他就一直状态非常差。
龙啸云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和诗音都在逼他……不论他做出了那种决定,倾向于谁,都是错误。
要说自己真的没有看出李寻欢做出那个决定的端倪,那才是骗人的。就像第一眼看到诗音,就知道她对她表哥的情愫以外,李寻欢也其实是一个很好懂的人,他太重义,不,他太过于轻视自己的感受,总是愿意多替他人着想一些,甚至那个他人,范围也很大……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说得就是李寻欢这种人。
至于我龙啸云?他暗地里嗤笑了一声,不过是这芸芸大陆上,最普通、最平凡不过的常人罢了。想要成功,梦想着家财万贯、扬名立万、娇妻美眷,希望走到哪都会有人尊敬……这些每个踏入武林之中的少年郎都曾有过的憧憬。区别不过是,现在他已经快要中年,却始终一事无成,所谓略有薄名,不过是最下层的武林人士的恭维罢了,谁知道转过身去,不会被人轻啐一口,骂一声龟儿子?
眼看着这一生就这么过去了,却偏偏让他在这个时候碰上了李寻欢!
碰上了只此一个的李寻欢!
其实一开始说想要和他做兄弟确实是真心的,李寻欢强大的人格魅力绝不是说假的,能够和他做兄弟,确切来说,是自己三生有幸,龙啸云是决定一辈子好好珍藏这段兄弟情的,一路上他都是如此想法,并且越来越坚定,直到……抵达李园后,他看到诗音的第一眼!
爱情这种东西,如果可以被人控制,那怎么可以说是能够令人神魂颠倒的爱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我要得到她,龙啸云在心底里喃喃自语。
我一定要得到她,为此不择手段。他这么和自己说。
你已经拥有了这么多,为什么连诗音都是属于你的?李寻欢,其他的我都可以不奢求,把诗音让给我好不好?
李寻欢,你会同意的对不对?毕竟,你是个对兄弟可以掏心掏肺的好人,而我是一个为了爱情,什么都愿意做的普通人。
他有些恍惚,也许他知道自己做的不对,这是彻彻底底的小人行径。但嫉恨一旦燃起,它就像熊熊燃烧的荒草原,汹涌澎湃,气势逼人,非要将那他以为坚定如铁的兄弟情,烧成柔弱的离草,烧成草梗燃尽后的尘灰,风一扬,席卷过境,露出白茫茫一片的大地,什么也不剩了。
你可怜可怜我,把诗音让给我好吗?我可以这辈子一直做你的兄弟,下辈子,下下辈子……
于是,他病了。
昏厥到不省人事,丧失了全部的意识。
李寻欢是个好人,但他也是个无与伦比的聪明人。假装生病是绝对瞒不过他的,但索性,这些都是真的。
他确确实实爱上了那个初见面时,一袭紫色纱质襦裙,翩翩如梦般的女子。她的清贵、她的风华,她转过头来,惊鸿一般的笑靥。
他所做的全都是真情流露,如果没有了诗音,他愿意就此死去。
但现在,诗音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