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子,此人风骨自是有的,却于忠孝之大节有失。论说起来那6树德中在一甲三名,是主子御笔亲点的探花,算是天子门生,后来主子又将其亲点为翰林,授编修,升修撰,每一步都是主子的拔擢,他如今不思回报君父浩荡天恩,反以不敬之语攻讦新政詈骂君父,这等狂生便是主子赏他的那八个字:无父无君,弃国弃家……”
“那也不过是朕应景随便说说而已,当不得真。”停顿了一下,朱厚熜用商量的语气对吕芳说:“朕方才又想了一想,那6树德虽然迂腐得着实可恨,但对朕还是忠的。既然于此大节上也并未十分错,便有可怜可悯之处,朕之意将其杖一十,流三千里,你以为如何?”
吕芳顿时吓了一跳,忙说:“回主子,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此事若非陈学士所指使,那便是6树德一人所为,以阴谋事君,陷君父于不义,用心何其毒也!主子便是将其身送东市也是他咎由自取。”他见皇上留意回味着自己的话,继续说道:“奴婢斗胆驳主子一句,6树德是否真心忠于主子还在两可之间,即便是忠,此人清流习气也过于重,非是人主可用的治国之才。”
吕芳这话倒让朱厚熜不明白了,有明一代,无论是权阉乱政,还是奸相柄国,朝野依然有一股浩然正气在,关键还是因为有薪火相传,代代不熄的士林风骨,而最有风骨的,还是那些陶冶于理学心学并身体力行之的士子清流。他忙问道:“士林清流于昌明礼仪教化,维护朝廷纲常大有裨益,你却为何觉得这些人非治国之才呢?
“回主子,这种人讲究操守,能洁身自好,不肯趋炎附势,与奸佞之臣沆瀣一气;但虑事行事拘泥礼教,不懂变通,一味寻章摘句,穿凿附会,不敢革故鼎新,勇创新局。最最可恨的是,他们眼中第一是个人名器,其次才是君父社稷,便是不敢诽谤君父以博取直名,也是好名而无实,除了空议论,扰乱视听之外,于国于民更无他用。便以那狂生6树德来说,他出自寒门,中举乃至出仕为官以后也不许乡人寄田(注2)其下,论说官绅一体纳粮跟他毫无关系,反是得了新政颇多好处,他自家也直认这一点,但却还是囿于礼教,要与主子为难,这等迂腐之士怎能与主子同心同德,共担国是?”
其实吕芳也与那6树德并无私怨,相反在昨夜与之交谈之后,心中还隐隐对这个有良知又有才华的青年官员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意,但所谓风起于清萍之末,6树德在青年官员及士林清流中名望不低,其影响力也非当日煽动举子罢考的何心隐、初幼嘉等人可比,他挑头上疏抗议新政,势必会在士林中引起更大的反响,形成一股攻讦新政的强大声浪,如此一来,非但扰乱了朝局,使得新政再也无法顺利推行下去,甚至主子的天位也堪忧,所以他才抛弃了心中那丝悲悯惜才之情,出了“芝兰当道,不得不除”的感慨。
但为了主子的圣名,如何除去这株当道的“芝兰”却让他很费了一番心思,罢官削籍,廷杖充军,甚至抄家灭族都是下策,因为这或许就是6树德所想要的,这等人最是好名,既敢上疏批龙鳞,就打量着要以死换名。若是身受廷杖或是死于皇命,那便是成全了他——为抗谏而死,天下士林会把他6树德视为英雄;煌煌史册,后人也会把他塑造成逢龙比干那样的忠臣诤子。与此同时,不但会引起文官集团和士林清流的强烈反弹,千秋万代之后,主子也会落下个“暴戾之君”的名声……
还是6树德那份自作聪明,要为恩师洗脱罪责的奏疏提醒了吕芳:你6树德不就是怕皇上不能明断是非,连累了你的恩师吗?这样的居心本就非人臣所应有;而且,这是否是你与你那号称一代大儒的恩师的阴谋,由你先行上疏窥测风向,若是触怒龙颜,将你下狱问罪,你的恩师便策动门生和士子集体上疏为你声援为你抗辩,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分进合击,那些当道大僚们党争之时不都是这样安排的吗?
于是就有了今日早朝上的那一幕。
效果是出奇的好,结果更是可想而知:6树德背着“忤逆劾师”的罪名身败名裂,士林清流为了维护师道尊严,无不视之为大逆不道的异端,他再抗辩也无人理睬;陈以勤背着“逢迎君上助推乱政”的罪名被气得吐血,他门下那帮士子即便是为了维护恩师的清誉,也断然不会再说新政的半个“不”字——否则便是同情6树德那个逆徒,也将会象他那样为士林所不齿,师生伦常大义当前,新政孰是孰非也就无人再去理会了。这与去年主子为了顺利推行新政,将原本被逐出庙堂的尊礼派赦免还朝,让朝臣再次陷入“尊礼”和“议礼”之争而无暇顾及新政对错是一个道理。
吕芳的这些心思不瞒皇上也不敢瞒皇上,此刻听了他的话,朱厚熜叹了一口气,说:“话虽如此,做那‘诛心’之论终非仁君所为啊……”
注1:馆选、庶吉士——明永乐后,新科进士经翰林院组织的专门考试,即“馆选”,合格后成为庶吉士,不授官职,在翰林院学习三年,三年期满,成绩优秀者留在翰林院任职,次一等充任给事中、御史等,称为“散馆”。明英宗天顺年间之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礼部尚书、侍郎也须由翰林出身,因此庶吉士虽较同年晚三年才授予官职,却处于相当优越的地位,被人们视为“储相”。
注2:寄田——一些小地主和自耕农为了偷逃国税,自愿将田地交给享受免税政策的勋贵和官绅管理,农户变成无田户就不用交税,只给勋贵和官绅交纳低于国税的田租,相得益彰,是明朝国家财政收入损失的主要原因。可参见说明一。</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