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刚带着早饭回到家,见媳妇儿还在睡,先带老金下楼大小解,然后一人一狗跑了趟菜地。
向刚摘了把嫩绿嫩绿的大蒜叶和青菜。
老金……竟然捉到一头肥兔子。
“行啊老金!颓废了这么久,身手倒依旧那么敏捷,不错不错。”向刚接过老金嘴里的兔子,赞赏地拍拍老金的头。
后者给他一个傲娇的小眼神,随后撒丫子往大院跑,急着找女主人表功劳去也。
向刚好笑地跟在后头,一手抓青菜、大蒜叶,另一手提着野兔。
回到大院时,正好碰到一拨出门的人,看到他手里的野兔,都投来羡慕的目光。
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上前寒暄了几句,问最多的是“哪儿逮的”。
向刚指指最近的山头。
有人问:“是不是来菜地偷吃的?”
“也许吧。”向刚淡笑着点了一下头,拎着东西上了楼。
一到家先进屋看媳妇儿。
盈芳听到楼下天井里的热闹声,就已经醒来了,坐在床上,表情呆呆萌萌的。
向刚看得心都要化了。三两下绑住兔子腿,扔在阳台,去盥洗室打来一盆水,掺了点热水,给她擦脸。
“我自己来就行了。”盈芳有点难为情,“这个点了,你咋还没去部队?”
“请了一天假,陪陪你。”他绞了个温热的干毛巾,给她擦脸、擦手。小心地避过擦伤部位,让她别动,“伤口不能沾水,你自己洗,水溅到伤口怎么办?”
盈芳说不过他,乖乖由他去。
关于伤口是否严重到需要人照顾一说,昨儿争了一晚上都没争出结果,今天还是别就着这话题自投罗网了。
老金趴阳台上,逗弄了会儿垂死挣扎的野兔,看到盈芳出来,一下来了精神,凑到她跟前,抬着头求表扬。
盈芳有点不明所以。
向刚抽了一下嘴解释:“它叼了只兔子回来。”
盈芳开心地半蹲身子顺了顺狗毛:“我们家老金好棒!”
老金高兴地摇摇尾巴。
小金和向刚这会儿倒是有志一同,齐齐朝老金翻白眼。不就逮了个兔子么,瞧它嘚瑟的。
“别蹲着了,当心膝盖的伤口渗血,过来坐着,开饭了。”
向刚从厨房端来早饭。
白粥配小菜,再一人一份萝卜丝鸡蛋饼。
说是鸡蛋饼,鸡蛋味儿都闻不出多少,基本上是面粉,稍微染了点鸡蛋的黄,撒了点葱花。卖相倒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