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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这顶帽子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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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好诗!”一个身着战甲的将军站出来说道。

胡烨转头望去,那人年纪也就二十五六,和自己穿越前的年岁差不多。但是一身勇武之气却是肆无忌惮的外放着,比之张辅有过之而无不及,绝对是一员猛将。

“看来令师的才学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传颂出这样一首绝妙好诗,当真是未卜先知的世外高人,将来一定寻个时间前去觐见他老人家,到时还请胡烨小友引荐。”那将军朝着胡烨抱了一拳,很是诚恳的说道。

“好说好说,不知将军是……”胡烨对明朝人的智商产生了很大的怀疑,自己一首破诗怎么就成了一首绝妙好诗?

“在下朱能,字士弘,现任燕山卫千户。”朱能报出了自己的名号。

一听朱能的名号,胡烨便恍然大悟,原来这货就是未来的成国公,死后追封东平王,那可是朱棣仅封的三个异姓王之一啊。可见他在朱棣军中的地位。但是他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盲,一个连扁担倒了都不知道是个一的人会品诗?

胡烨认为朱能如果啥时会品诗了,太阳明天就会从西边出来。而他现在站出来说胡烨师傅做的这首诗是好诗,只有一种解释。

“原来是朱千户,小子失敬失敬。”胡烨对着朱能行礼道。

有了第一个出头鸟,自然还会有第二个。张辅就是这种有谋略的人,他不会第一个吃螃蟹,但是也不会落后太多。因为第一个吃螃蟹可能会中毒,而往后面就只剩下渣渣了。

“的确是好诗啊,想必令师的诗歌造诣已是出神入化,比之诗仙都不为过。”张辅说道。

“张百户过奖了,家师怎敢与诗仙李太白相比。”胡烨谦虚的说道。

胡烨虽然很佩服自己的文采,但是也就这样了。若是真和李白比,想必李白只用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把自己秒的渣渣都不剩。

“诶,胡小友谦虚了不是,令师的文采大家可是有目共睹啊,大家说是不是。”又一个将军附和着说道。

虽然这里不是朝堂,但是胡烨已经感觉到了朝堂的气氛,谁说武将就没有文官那么足智多谋。这些武将就没有一个是傻子,既朱能和张辅之后,他们一个个都出来赞美胡烨做的这首诗。

二狗很看不起那些赞美这首诗的人,其中包括他大哥和张辅,“不就一首破诗么,这样的诗我也会做,保证不会比那小子的差。”二狗嘀咕道,但是却引来高仁的一个爆栗,疼的二狗直叫唤。

“叫你今天不要说话,你就不要说话,不然丢了小命不要怪我。”高仁看着摸着脑袋的二狗说道。

二狗很委屈,自己不过说了句实话,怎么就被大哥敲打,难道有说错么?那真的是一首破诗!

“好诗,果然是好诗啊!”朱棣如是说。

二狗再次凌乱了,怎么连燕王都赞美这首诗了!难道它真的是一首好诗?

朱棣很聪明,他就是要等他的部下来赞美这首诗。这样他就能光明正大的用这首诗了,虽然这首诗的确很烂,但是它却很有用。

朱棣的话很管用,他一说话下面的诸将就闭口不言了,他们知道他们的事情已经干完了,现在就看朱棣的了。

果然,朱棣总结性的赞美了一下胡烨的诗之后,站起来说道,

“既然有高人做此诗,如今又已经应验了。所以胡烨,这顶帽子我要了。”

胡烨突然觉得朱棣真的很无耻,难道自己不说出这首诗来你就不要这顶帽子了?

现在胡烨觉得,或许一个本子还不够记下自己在明朝的见闻,因为光是朱棣一人就会用去一个本子。

“来人,鸿翎急使,速报南京。本王不负皇上重托,率部在捕鱼儿海大败北元残余,活捉北元大将索林帖木儿,斩敌数万,驱其残部远至漠北,数年之内不会再有边境之忧。”朱棣宣布道。

对于朱棣以如此无耻的方式接受了白帽子,胡烨着实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朱棣。只能仰天长叹道,“帝王果然都是出色的表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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