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曰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姓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我们都听你的!”
“我方才不都说了嘛,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们不觉得丢人吗?”宋庆毫不理会面前残存的三个贼人,转头对丁魁和其他军户道:“若是觉得丢人,就跟着我一起杀敌,将这三个都做掉,这样我们丢人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说完,他再次端起长枪,冲向了第三个贼人,丁魁看疯子一样看了片刻,抽了抽鼻子,似乎在欣赏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拿起长刀跟着宋庆向前冲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不久前还被人撵得兔子一般的三十几个军户,转眼间成了追杀猎物的猎犬,恶狠狠的朝另外那两个贼人扑去。
贼人原本就人少,因为宋庆这路太过怂包,追击他们的也没有硬手,不过片刻工夫便被了账,宋庆一人独杀四个,另一个被丁魁和一名军户合力杀死,其余军户虽然没杀到人,但拳打脚踢的也都算动过了手,胆气壮了不少。
见军心可用,宋庆索姓一不做二不休,长枪交在右手,左手伸出二指,对着正在追击友军的另外一股贼人喝道:“跟着我冲上去,灭掉那一股,回去我找我爹给你们请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