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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生命收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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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兵在交战时最怕弓箭,尤其现在这个距离,就算射术最差的弓手也能射到目标。

当然,如果枪兵能冲过这段距离,那倒霉的就变成弓兵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虽是一人一弓,但杀伤力着实太过惊人,谁也不想成为冲锋的牺牲品。

另外在见识到李景恐怖的杀人手段,谁又敢靠近李景身边?

既然不能冲那就只有退了。

众官兵几乎在同一时间做出了相同的判断。

大家发一声喊,调头就跑,一转眼就逃到数十步开外。

李景笑了笑,带着那名土匪转身向别处的官兵杀去。

对于吓退这二十多名官兵,李景自是毫不在意,但是在别人眼中就不同了。

自古美女爱英雄!

李景这样的行径无疑符合少女心目中的英雄形象。

沈莹从小学过诗文,李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的诗句以前她是完全理会不了的。

但是这一刻,李景的行径完全给她诠释了这句诗的涵义。

李景大步而行,所到之处,官兵无不为之胆寒。

如果说以前沈莹对李景只是一种懵懂的情愫,那么这一刻,沈莹对李景已经出现崇拜的情结。

一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之前,一定会崇拜这个男人。

而能跟心中的英雄并肩作战,无疑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虽然沈莹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但是那种被保护的感觉似乎更温馨,她现在好像是在观摩是在享受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杀敌,古时的女子羡慕强者,有时候恨不得身为男身,可是一旦成了女人,就会爱慕强大的男人,这是女人的天性,难以避免!

看着李景并不很宽阔的背脊,这一刻,沈莹和她的丫鬟的眼中已经满是星星。

沈莹知道,这样的机会对她来说一生可能只有一次,因此虽然现在的场面充满了血腥暴力,但是她小女孩的心思却完全沉浸在一股难言的情怀当中。

如果。

如果他能拉着我的手就更美妙了,沈莹突然想到。

李景自不会知道身后的女孩的心情,现在他要做的是击败眼前这股官兵,从而挽救兄弟们的家眷和投靠他的父老乡亲。

现在这种情况要想击败官兵挽回败局,一是援兵马上赶到,另外一种办法就是以无上的勇气和疯狂的杀戮彻底摧毁官兵的信心。

李景不知道援兵何时能赶到,因此他采取的是第二种办法。

这种办法其实就是发挥一支军队中主将的力量。

以前李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在古代身为主将竟然会去冲锋陷阵,现在他明白了。

主将亲自冲锋陷阵实是被逼无奈。

当自己的士兵装备和人数都不占优势,甚至远远不如的情况下,主将如果不冲锋陷阵,那结果只能是一败涂地。

而一旦战胜对手,那主将在部下心中定会竖立起极高的威望。

李景知道自己在山寨中的威望不低,但同时李景也知道眼下自己的威望还远远不够,不然的话,不会有人被郭振一鼓动就降了官军。

李景一定要给自己的手下竖立一种信心,那就是只要有我在,就算处于劣势咱们也能打胜仗。

而现在就是李景展示这种能力的时候。

也许李景没有古之名将那种霸气,但是李景杀人的手段无疑比任何名将都高明得多。

一击必杀,李景学的本就是杀人的技巧!

从某种角度来说,像李景这样的特种精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都是杀手,甚至比杀手还要杀手。

杀手很少会在同一时间接多个任务,也就是说很少会同时刺杀两个以上的目标。

但是像李景那样的特种兵大多数情况不但要击杀多个目标,甚至还要摧毁建筑目标。

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虽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李景很少使用冷兵器,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景不擅长冷兵刃的使用,相反,近身搏杀正是李景的强项。

在对敌的时候,李景决不会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求最快解决对手。

当箭支用完以后,李景把自己的近战特点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出来。

所有在他攻击距离以内的官兵,无不是瞬间倒在他的匕首和单刀之下。

割喉,抹颈,刺胸,斩首!

李景手中的武器神出鬼没地收割着官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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