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节隐剑毫无意外地刺入了那熊一样的女真人颈窝,旋即幻影剑集中正体,轰然炸开一片血雾。
钱逸群已经再次进入了鬼步之中,避开了这群女真精锐,游走他出。
杀戮之中,剑丸又有两次这等呼唤,钱逸群只要一应,变会瞬间出现在女真士兵身后,轻易地杀死他们。他很快就总结出了其中缘故……
杀气!
只要杀气锁定了自己,而同时自己又恰好进入了鬼步状态,便能激发剑丸带着自己在那杀气主体的身后。若是自己不在鬼步,哪怕所有人都对自己有杀意,这剑丸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总结出这两个条件,钱逸群战术一遍,只要感觉有人看自己,立刻便进入鬼步。这些建奴已经恨到了骨髓里,恨不得将这明国奸细碎尸万段,怎么可能没有杀意?故而钱逸群一进入鬼步便能感应到诛仙剑气的呼唤,瞬间出现在那倒霉蛋的身后,节隐剑透喉而出,取人性命。
开始时,钱逸群还是随机跳跃,自己不能控制。等杀得顺心顺手了,竟然有了控制之力,可以更从容地选择跃出的位置。更加大他了鬼魅身形,让建奴们的怒杀之意里,流露出惊恐的畏惧。
钱逸群杀得顺手,也搞出了足够大的动静,担心那个高人赶来,渐渐往外围杀去。
突然之间,建奴好像沸腾起来,四周涌来了更多的火把。
钱逸群转头一看,一杆高大的贝勒旗打了出来,却是红边蓝底团龙角旗。
镶蓝旗的旗主?
钱逸群心花怒放: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道人我已经要走了,却也不少这点功夫。若是杀个大贝勒,相比这潭水就搅得更混了!
一念及此,钱逸群毫不迟疑高呼一声:“雷来!”
雷光凝聚在钱逸群掌心,旋即朝那贝勒旗飞射过去。
“保护主子!”建奴们纷纷怒吼。用血肉之躯挡在了贝勒旗前。
掌心雷被这些肉盾挡住了,只留下空气中肉香味。
他们再望向那妖人站立的位置。却已经没有了人影。
“水风井!”钱逸群心咒诵出,登时身周十步黑云缭绕。
建奴们只觉得所有的火把都熄灭了。天上的星星也消失了,耳畔再听不到任何声音。他们惊恐莫名,挥起刀胡乱砍杀起来。
钱逸群身在灰雾之中,看着这些建奴自相残杀,踩着尸体奔向那杆贝勒旗下。
旗下是八个白甲巴牙喇骑在马上,护着一个身穿棉甲头戴尖盔的建奴贵人。这些白甲巴牙喇各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也是建奴中最为精锐的一支部队。他们忠心耿耿地守在主子身边,对于眼下的混乱没有丝毫动作。
钱逸群甚至有种错觉,以为自己的水风井对他们无用。
一个惊恐莫名的建奴在混乱中冲向了这些巴牙喇。顿时有三支铁枪刺了过去,其中一支正中那建奴甲兵的额头,将他刺倒在地,而另外两支却落空了。
钱逸群这才确认,这些白甲护兵并非不受影响,而是他们放弃了视觉和听觉之后,仍旧在用感觉作战。
百战之余的老兵,对于危险和攻击,已经能够做出本能的反应了。
“雷来!”
钱逸群毫不介意地唤出掌心雷。轰杀过去!
一道黄光亮起,将这掌心雷挡在了外面。
钱逸群一见这黄光,脑海中迅速闪过一幅画面:那还是在王家别院的时候,自己偷袭黄元霸。那厮身上也是这么一道黄光,挡住了节隐剑的必杀一击。
该死的黄元霸!他连这种护身灵符都卖给建奴么!
钱逸群暗骂一句,再次怒声喝道:“雷来!”
更大的掌心雷仍旧被挡在这黄光之外。
巴牙喇感知到了钱逸群的攻击。纷纷抬起手臂上的小圆盾,面对钱逸群的方向。
钱逸群正要再试。看能否破开这层屎黄色的乌龟壳,只听到一阵阵诡异歌声传来。
水风井带来的黑雾之中。刺入了万道金光,转瞬之间便被驱散了个干净。
钱逸群正是一怔,耳朵已经捕捉到了箭矢破空的声响。
巴牙喇反应极快,视力刚刚恢复,便已经朝钱逸群射出重箭。
钱逸群知道节隐剑也破不开那乌龟壳,索性全身而退。一个鬼步已经朝外飘出数十步,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围栏旁了。
贝勒旗下的建奴正是镶蓝旗的旗主,老奴努尔哈赤的第五子:莽古尔泰。
作为金国的四大贝勒之一,他不能容忍自己的亲卫甲士被人戏耍成这样,恨恨一掌拍在了马鞍上。还有一个原因让他如此愤怒,那就是他只是路过的。
莽古尔泰防守的方向是南面,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军议耽搁了时候,这才让他撞上了钱逸群这尊杀神。
虽然他是四大贝勒中最暴躁的,但是面对强敌,他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克制力。这也很正常,因为不会克制自己的女真人,早就在历次征战中死光了。他们只有在不需要克制的时候,才会真正彻底地展现出自己的獠牙。
“给我追!我要他的脑袋!”莽古尔泰嘶吼道,“披甲去!”
他见识过萨满的巫术,以为刚才自己只是被障眼法蒙蔽了。至于钱逸群的掌心雷和那道黄光,他可是完全没看到。在这位大贝勒眼中,钱逸群只是个身手了得,又会用障眼法的刺客罢了,绝对不可能躲过女真游骑的追杀。
女真游骑不可能如同钱逸群一般穿墙而出,等他们绕道出了营门,往妖人逃匿的方向追去时,哪里还看得到个影子?
钱逸群却以一张隐匿符,安静坐在树杈上,细细数着追出去的游骑数量:一共是四十六骑。
真是不给面子!难道以为区区四十六个骑手就能干掉我?何况他们还分散得那么开!
钱逸群突然有种受到侮辱的感觉,翻身跃下树杈,咧嘴一笑,取出节隐剑,削下一片树皮,刻写道:“不屠沈阳誓不归!”
看了看自己颇有些飘逸之气的硬笔书法,钱逸群满意地落了款:神宵厚道人!
……
“主子,”张中奇弯着腰回到一个年轻人身前,眼睛看着脚尖,“这字飘逸灵动,有二王之风,即便在汉人士子中也是很难得的。九成九是那道人留下的。”
那年轻人轻轻转着大拇指上的扳指,语气平和:“还看出了什么?”
张中奇个不上不下的汉官,曾经在大明中过秀才,故而这次被拍到多尔衮身边当个参随。
“主子,”张中奇苦着脸,“奴才愚鲁,实在看不出什么。”
多尔衮轻轻踢了踢马浮,纵马上前,亲自看了看,道:“他一点不慌。”顿了顿之后,多尔衮回头面对这帮脑子不灵光的手下,说道:“他很悠闲轻松,还可以在‘不归’之后加上这么个奇怪的圈点。”多尔衮伸手摸了摸那个感叹号,又摸着“神宵”两字,道:“力道很均匀。”
张中奇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过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捧哏就行了。张中奇道:“主子,这不慌又有什么说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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