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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回 我和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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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猞敢沉声应了一句,抬起头,瞥了一眼铁笼中的高歌,在这一瞬间,他那如古井一般的木然双眸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道嗜血而狂烈的光芒。

但这道光芒一闪而逝,他的双眼,又恢复了木然。

一见此蛮人出列,布雷克再也无法淡定,他牙关紧咬,双眼怒睁,瞪着猞敢一字一顿低声喝道:“滚!肉!刀!”

周围一片哗然,此蛮人显然名头不小。

“原来布雷克团长还记得他。”见布雷克这般反应,老约瑟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

猞敢,属于极为少见的猞猁族人,善使双刀,运刀如飞,快捷无比,一旦被其制住,身上骨肉转眼间便被砍削一空,故得名滚肉刀。

对此人,布雷克不仅记得,且恨之入骨,十年前,正是这个猞敢在嘉华大比的半决赛中击败并杀死了当时他手下最强悍的竞斗士双枪鬼猿雳,从而让魁首竞斗团失去了问鼎三连冠的可能,并开启了十年与冠军无缘的噩梦,现在更是落到连位列三大竞斗团都岌岌可危的境地。

而这名猞敢,却连续四届成为绝冠参加嘉华大比的主力,并助其两次夺冠,他本身,也因积累了百场胜绩而获得自由之身。

猞敢在获得自由后,并没有离开绝冠,而是凭着他丰富的经验,成为绝冠的教头之一,专门负责训练新晋的竞斗士。

而布雷克对老约瑟的算盘也心中了然了,他是想用猞敢来杀死这个虎族人,再次扼杀魁首翻身的机会。

布雷克知道,这名虎族人现在与猞敢竞斗,可谓是毫无胜算。

他肯花十枚钻币来买这名虎族人,看上的是他的潜力,而并非他现在的战斗力。

虎族人虽然号称是蛮族中最勇猛的战士,但那是在蛮境,那些野蛮人只懂得横冲直撞,比拼谁的力气大,谁的图腾级别高,谁的刀快,全然不懂精妙的武技。

这样的人,如果与经过严格系统的训练,沦为杀人机器的专业竞斗士较量,有力让你使不上,有速度让你用不上,只能是分分钟被虐杀的份。

更何况,这猞敢年纪虽然有些大了,可他是在死神怀里滚过不知多少回的狠角色,要弄死这样刚出蛮境的雏儿,不过是几个回合的事,既使他是虎族人也一样。

这样的璞玉,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特训,细细打磨,再为他精心安排层层赛事进行历练,才可能会慢慢成熟。

据布雷克估计,这个过程至少得一年,明年嘉华大比,才是亮出这个秘密武器的时机。

“你们欺人太甚了!”布雷克紧握起拳头。

“布雷克团长,这话从何讲起,当年,我们可是只花了一枚钻币就买下了猞敢,你这名虎族人,可是值十枚钻币的,可是我们的十倍,那他的战力自然也远超出猞敢喽,是我们以卵击石,博大家一乐罢了!”老约瑟丝毫不让步。

“莫非堂堂魁首竞斗团,已经只会当缩头乌龟了吗?那魁首二字不如改为**比较好!哈哈哈。”格罗斯又恢复了神气,摇起了鹅毛折扇,得意地大笑。

“放屁!”布雷克大怒,霍然挥起双拳。

“啊!”格罗斯一声惊叫,跳到了老约瑟的身后,围观的人群也哄然后退。

老约瑟眼神一厉,弓步一摆。

场面一触即发。

“我和他打。”一个洪亮的声音平静地响起。

“你?!”布雷克转过头,一脸惊诧地看着铁笼中的高歌,刚才,就是高歌在说话。

“对,既然对方这么想打,那就打喽,我都不怕,你怕什么。”高歌眉毛一扬。

刚才这个蛮人那一眼,那种嗜血的杀机,那种视自己如无物的轻视,让高歌心中腾一下燃起无边的战意。

莫名其妙成为蛮人后,高歌感觉到自己的好勇斗狠之心较之以前强了许多。

“你……”布雷克刚想斥责高歌大胆,却又停了下来。

他看到,这名虎族奴隶那金色的双眼中流露出的那种神情,是如此自信,桀骜不羁,却又坚如铁石,让人油然生出一种敬意和信任之感。

“放心,我不会让你白花这十枚钻币的。”高歌瞟了一眼布雷克。

“大胆,居然敢和布雷克团长这样说话!抱歉,布雷克团长,这蛮人还未经调教,不知自己的身份,不懂规矩。”刀疤杰森连连道不是。

布雷克愣了一下,摆摆手道:“无妨,刚来的生蛮都是这样,以后我会调教的。”

他又转过头对老约瑟问道:“活斗还是死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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