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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最负盛名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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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

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通常都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

而狼群一旦冲锋起来,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

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的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

……

…………

………………

仅仅两分钟的时间,雷震天在森林里策马奔逃的同时。狼群已经开始悄悄收紧了半月形的包围圈。

在高草中嗖嗖飞奔的狼群,像几十枚破浪高速潜行的鱼雷。运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狼的目光。

群狼的速度越来越快,脚下的马匹反而越跑越慢,这么近的距离,老雷甚至已经闻到了狼身上的腥燥味。

“一旦丧失了速度,连人带马,在群狼的眼里,那就是一堆肉。”

老雷好歹也是闯荡过腥风血浪,经历了最初的紧张,头脑渐渐冷静,他也似乎明白了,这样漫无目的的落荒而逃,迟早被狼群追上。

然后被头狼吃掉屁股,胸脯,被群狼分掉残渣、骨头。

最终,变成草丛里,一堆默默无闻的翔~~~最后还要被树木花草,给慢慢消化掉……

顺着阴沉的视线来回搜索,盯着五十米外的一颗‘长相’奇特的大树,老雷的脑中灵光突然一亮:“上树!”

……

五十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是在狼群的追逐下,无异于是一场,生命的争夺竞赛。

为了拦截狼群的速度,老雷回过头,随便搭弓射了两箭,虽然都没有落空,但一支射中了狼的爪子,一支射穿了狼的耳朵。除了让一头沙漠狼少了指甲,让另外一只沙漠狼的听力漏了风,似乎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屁大的用处。

眼看着,两头壮硕的雄狼,已经跑到了与马身并排的距离,并试探用獠牙,撕咬马匹。

老雷一怒之下,将手里的重弓收起来,负在背后。抽出随着携带的弯刀,向着左右连劈两刀,一刀落空、一刀砍进雄狼的脖颈下侧。

而接下来,随着一头雄狼的悲嚎翻滚,非但没有逼退其他沙漠狼的凶厉气焰,反倒更加刺激了狼群的嗜血。

随着马匹的一声嘶鸣,老雷眼中惊光一闪,利用眼角的余光,他发现战马后面的肥臀,已经被沙漠狼给撕走了一大块儿。

眼看着还有五米的距离,雷震天果断扔掉缰绳,踩在了马背上,抱着大树伸出来的那个粗壮的树干,猛的一跃!

只听得树枝传来“嘎吱”的一声,在发出断裂之前,雷震天早就越过了它,顺利爬上了躯干,然后紧咬着牙,一路向上窜。2星完美体质,用来爬树,完完全全是大材小用。

只是可怜了老雷的坐骑,已鲜血淋漓的蒙古马,被主人借力一蹬,身躯倒向一边,居然双膝一跪栽倒在地上。

而狂奔的狼群,早就按捺不住压了许久的饥饿和对血腥的贪欲,可怜的战马,就像一个被人抛弃,又遇上一群恶汉的无知少女,三下五除二,轻而易举地就被沙漠狼解除了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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