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该案件的负责人,在发生突发情况时,会及时收到局内的、这种电话通知;既然法医正在勘察,艾米就没有在电话上多问;因为人已经死亡,她这边又没有迫在眉睫的相关问题、需要立刻去处理,那就等到了局里后,再了解更加详细的情况呗。
等艾米到达局里后,法医那边也已经得出了明确的结论:“两个案犯都是自杀身亡,自杀方式是以头撞墙,死亡时间分别是凌晨1点多、和凌晨2点多;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案犯都对自己够狠,其头颅和墙面的碰撞次数、都只是发生了一次,直接是一击毙命。”
牢房内并没有安装摄像头,走廊上的监控视频、已经被仔细审查了,没有发生有人或物、进入牢房内的情况,牢房的门窗也没有发现、有被人破坏及外物侵入的痕迹。
局里的最后定论、也是‘这两个人属于自杀。’
艾米又查看了一下、在案犯被认定的死亡时间、的那段时间里,牢房周围的其它监控视频中,没有发现、有陌生人出现的情况。
对于这两个案犯,原本艾米向上级汇报时,还建议‘是否可以迫使其成为、联邦调查局在该宗教组织内的卧底。’毕竟像这种宗教团体,外人是不容易混入其中的,不过这下子、这个想法算是彻底泡汤了。
对于案犯的死亡方式,艾米也还有另外一种怀疑:‘会不会还有其他人,有类似徐然那样的能力,可以凭借催眠术、让案犯自杀。’
当天下午,艾米的上级、因为实在是想不通:“为啥两个交代问题那么彻底的案犯,最后会采取这么暴烈的自杀方式?”因而把艾米叫去问话。
尽管艾米是百般解释、自己并没有对案犯采取违法措施,但就是无法让上级信服;不过,他的上级也注意到了,案犯身上、并没有留下刑讯逼供的伤痕,故而是更加好奇、艾米是如何得到供词的;毕竟这两个案犯在警察局那边、可是一直拒不交代问题的。艾米的上级自然很想知道:艾米在这方面、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这逼的艾米在无奈之下、放话了:“我确实是得到秘密的帮助了,对方提供这种帮助的前提、就是不得泄露与之相关的秘密;如果局里还想让我在以后查案时、顺利的获得嫌疑犯的供词,就不要再追问、我是如何得到供词的;不然我也无法、再得到这样的帮助。”
联邦调查局倒是有这方面的规定:‘出于安全性考虑,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回答、上级的某些询问;如果上级坚持要获得答案,那就要向局里递交书面申请,如果局里也认为,该工作人员必须回答、所被询问的问题,则要在局内、组织正规的听证会,依法迫使该工作人员、如实回答该类相关问题。’
要不然的话,随便来个上级一问,下属就得把所有秘密都说出来,就很容易造成‘秘密的泄露’,不利于联邦调查局的工作开展;毕竟联邦调查局本身,也不能保证其每一个员工、都完全可靠;其制定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工作、及保密需要。
也正是由于有这样的规定,那些做线人的,才能够更放心的、与联邦调查局进行合作,其只需要信任自己的联系人就行,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身份会被太多人知道,从而危及自己、及亲人的安全。
至于这个申请听证的过程,也是相当的繁琐和慎重;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工作人员,不至于轻易就泄露掉、自己所掌控的秘密信息渠道。
而且在正式确定、要讨论听证事宜之前,也一定会有相关上级、再次征求艾米的意见,艾米也就会提前得到信息,那她就可以把相关情况、告诉给徐然,由徐然自己去考虑、该如何避险了;这也算是她、履行了当初对徐然的承诺——“不会泄露徐然的情况。”
……
艾米在昨晚休息时,又仔细的考虑了一下、自己所了解的‘另两个目标人物的日常生活习惯’,再考虑到徐然第二天、要去侦探事务所、协助查案,因而在今天早上、临出门前,她和徐然商定了:“下午5点半碰面。”并告诉了徐然,打算以什么方式、去接近那个女扮男装之人;对于她的计划,徐然也表示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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