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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临流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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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不再会跟此人进行任何多余讨论,即便是庭外和解也由律师代为接触。

第四,关于此事的一点细节补充和个人表达。

1、其实中间发生了一次我个人态度的转变。

我一开始见到对方道歉,并说自己还遭遇第三者蒙骗时,是本着一点二愣子心态想算了的,觉得不至于,但跟朋友、家人和律师讨论后却又觉得不能如此。因为对方的道歉是混乱的,前一句是道歉后一句似乎还认定我就是那个骗子,很有误导作用。

而且,不管名誉侵权人是否遭遇第三者的蒙骗,我在这个过程中都是毫无疑问的、彻头彻尾的受害者,我的家人也是。而按照律师的提醒,这个东西根本是两件事,首先是名誉侵权人(可能是多个)对我的名誉侵权,其次是名誉侵权人和与他人之间可能存在的涉刑桉件。前一个,在走法院自诉,已经跟律师讨论好了,请她代理处置。后一个明显过界,我也跟警察同志做了笔录,补充了证据,相信警察同志会调查到底。

2、我现在的较真其实付出了巨大的不对称成本,无缘无故,一篇小作文,简直是天降陨石,就导致了我奔波了一日夜,一日夜只睡了两小时,还要等后续取证、上诉,各种金钱花费损失更不要说,而且注定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如果我不较真,敷衍过去,那很可能几年后再写什么新书的时候,这事就会被翻出来,形成不可解答的乱麻,产生混乱舆论,最后会毁了我的生计的。例子就摆在那里,大家都知道。我日子过的和和美美的,真不敢赌。

3、我本人微博知乎都是认证账号,qq微信也都是手机身份证关联,不存在任何小号,希望大家注意。

4、衷心的提醒大家不要在网络上轻信他人,更不要成为网络秩序的败坏者,但尤其不要成为受害者……太辛苦了。

5、感谢大家爱护,让我活到了现在。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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