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的话音落下后,四位老伯没有说什么,他们的子女却嚷嚷了起来:“不行,事情不能这么算了,他们把老爷子气成这样了,信用社的人必须表个态。”
闻言后,刘秀的目光一凝,仔细打量了几人一眼:“表态?你们打算让信用社的人怎么表态?”
老人的那些子女,被刘秀这么一看,心里全都有些发毛:“你……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我不怕你,我们家的老爷子,是在信用社被气倒的,他们是不是有责任带着老爷子去医院做一个检查啊?
我们也不讹信用社,只要老爷子身体没事,我们立马就走人,如果老爷子哪里不对劲,那信用社就得负责出钱看病。如果他们不想负责看病也行,我们就让老爷子在信用社里养病。”
听到这人的话。刘秀忍不住摇了摇头:“唉……我本以为让当事人出面道歉,把你们的小麦直补款给发下去,再让你们村里的人每人挣20元钱,这件事情就能揭过去呢。
可是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句不好听的话,几位老人都六十多岁了,人到了这个年龄,身体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些疾病。真要去医院做检查,肯定能查出些毛病。
你让信用社出面给老人检查身体,还不如给他们直接要钱来的痛快呢,何必这么拐弯抹角?我看你们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所以不想为难你们。
如果你们坚持让信用社的人出面帮四位老人检查身体,那我也就上纲上线一次,首先。信用社作为财务机构,里里外外安装了不少的监控探头。
我们可以去查看一下这些监控,看看信用社内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和老人进行身体接触?还有,你们有什么证据证实,老人是被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给气倒的?你们所谓的“气倒”是如何定义的?
你们作为当事人的家属。当时并没有在场,所以没有权利发言,如果你们认为信用社需要承担“气倒老人”的责任,你们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不过,在这之前。你最好先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看看你们有没有胜算?顺道再咨询一下“气倒人”在法律上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据我观察。四位大爷红光满面、眼神清晰、骨骼健壮、口齿伶俐,应该没有什么大事,依我之见,如果老人的身体没有大碍,大家还是接受调解比较好。
真要是去了法院,未必就能称心如意,别的不说,法院审理案件,一般都是三四个月,要是再慢一点,恐怕一年半载也是有可能的,到那时候,信用社指不定换了几茬人呢。
你们这些人堵在这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你们坚持不肯离去,我们警方将会按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你们进行强制传唤,那时,你们就算把小麦直补款全搭上,也不够警方的罚款。
真要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可就是有理便没理了,非但如此,那些跟着你们一起来的村民,也会因为你的错误决定而遭殃,事后,你说他们会不会恨你几个?
自古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你们以后还得和信用社打交道,大家何必弄得这么僵呢,现在冯主任之所以把态度放的这么低,那是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
一旦他豁出去了,不在乎丢人显眼了,最后谁也不好受,大不了他调到其它乡镇的信用社当主任,但你们以后的小麦直补款,可就越来越难领了,他们随便找个借口,你们就领不出钱。
给你们说了这么多,你们心里也应该有个概念了,差不多就得了,各位还是见好就收吧,大家以后就是朋友了,世上多个朋友总比多个仇人要强吧?你们觉得呢?”
刘秀的这番话,使众人陷入了沉思之中,过了片刻,老人的子女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被几位老人给拦住了:“你们几个闭嘴,看人家这个领导说的多好,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动不动就想着钱,一点出息都没有。”
说完后,四位老人站了起来,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刘秀:“警察同志,让你见笑了,孩子不懂事,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就凭你来的时候,没有偏向那些当官的,俺们就信你。
俺们听你的话,把小麦直补款领完后,就把乡亲们领回村,活了这么大岁数,俺可不去医院丢人现眼,身体啥事都没有,检查什么啊?别听他们的。”
ps:这四章里面写的是当年六划经手的一个案子,略作修改,我也说不清谁对谁错,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过失,通过这个案子,当年六划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不能看表面。祝各位心情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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