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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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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融为一体的美景,让人不禁想起了修己治人的中庸之道,即三达德、五达道、九经三重。

天人合一。

李长谋痴痴望着那轮落日,忽然想起了什么,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轻声道:“还你。”

一根细长而坚硬的钢丝,明晃闪亮,可以轻易打开手铐,也足够刺伤一个人了。

“留着做纪念吧,毕竟它救过你。”萧云嘴角露出一个柔和的角度,像那抹夕阳。

“谁救的我,我心里有数,从现在起,我李长谋对你萧云惟命是从。”李长谋轻声道。

“想好了?”萧云淡然问道,并没有瓜熟蒂落的得意,也没有如获至宝的喜悦,清雅依旧。

“我的命并不值钱,但有幸能重获新生,就应该知恩图报,所言非虚。”李长谋郑重其事道。

萧云嘴角微翘,神情泰然,似乎并不觉得这事太过唐突,掏出那包红塔山,递给李长谋一根。

李长谋摆摆手,笑道:“好酒,不好烟。”

萧云没有强求,自己点燃,在烟雾弥漫间,轻声问道:“想没想过下一步怎么走?”

“还没,全听你的安排。”李长谋不偏不倚地回答道。

“能吃苦么?”萧云弹了弹烟灰。

“我13岁就开始独自流浪的生活,经常食不裹腹,但从未怨天尤人半句。”李长谋轻声道。

“很好,宁州无立锥之地了,暂时离开避避吧。”萧云好谋善断,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嗯。”李长谋没有异议,出了这么大单事,外面恐怕早就风声鹤唳了,不走,就成了困兽。

在银行的时候,他有一度想过既然自己失败了,就认命吧,不作反抗了,但现在不同,变了。

他必须活下去,而且要无比风光地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父母。

当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自己逼近了死路,而心中又无一点遗憾的时候,现实生活里的一切微小的东西,都会在他的眼前消失,他也会自以为看透了生活的内幕,无论旁人怎样苦口相劝,他依然选择从容等死,但如果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线生机,他会不顾一切,甚至不择手段地逃离死亡,从前任何信誓旦旦的消极言语顿时苍白无力。

这就是人性。

“我已经给你安排好船只,一入夜,就离开。”萧云轻吸了一口烟,不等入肺,就吐出来。

“去哪?”李长谋下意识问道。

萧云细眯起黑亮双眸,赫然将视线投向了北方,一字一句道:“辽西平原,杏花村。”

――――――

四处漂泊的渔民居无定所,而渔船,就是他们休戚相关的家。

任何死物,只要跟家挨边,都会顿时变得充满生趣,而且洋溢着一种幸福之意。

这是一艘再普通不过的渔船。

外表其貌不扬,甚至还有些陈旧,但内有乾坤,不宽敞的空间布置得很精致,温馨如春。

船的主人是一个遵纪守法老实巴交的渔民,四十岁上下,相貌与他的船只相差无几,虽然还没到歪瓜裂枣的田地,但实在是丑,黑不溜秋的。他祖籍山东,落户宁州已有三十余年,当年改革开放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他父亲毅然决然地拖家带口离开山东,来到了这里,从此开始出海捕鱼的生活。他姓茅,单名一个方字,由于读起来的音近似“茅房”,所以他并不待见别人直呼其名,都让他们喊茅头,如果谁不喊,他就将矛头指向谁。

都说傻人有傻福,本分人也会有福气,而茅头的最大福气,就是娶到现在的妻子,小芳。

小芳的贤良淑德,在半山湾一带是出了名的,而她烧的鱼,更是家喻户晓,无人出其左右。

对此,萧云绝对举双手双脚赞同,鱼肉鲜美,鱼皮脆滑,鱼汤香郁,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他随意盘坐在船尾的小矮桌旁,不断夹着肥美的鱼肉,鸠斑天竺,一种极为珍稀的深海鱼。

李长谋不好腥味,将一瓶茅头珍藏多年的竹叶青揽在怀里,就着一盘凉瓜炒蛋,慢慢酌饮。

而金爷则躲进船舱里头,和茅头不知在商量着什么私密事情,旁边还有两人,坐在那不言语。

竟然是久未露面的瘦猴和蝙蝠。

其实,萧云他们可以坐在这艘船上吃鱼饮酒,还得多谢这两位。

说来话长,三个月前,休渔期刚刚来临,茅头就迫不及待地想到商铺买过一张崭新的渔网了,因为旧的这张不知破了多少处,缝缝补补过好几回,自以为能够破镜重圆,可每次出海,还是会有漏网之鱼,损失虽然不是很大,但出海十分讲究意头,鱼流失了,也就意味着财富流失了,每况愈下,这怎么行?

于是,他就立定决心更换,顺便购置一些其他生活用品,在回来的路上,阴差阳错地与恰好路过的瘦猴、蝙蝠发生口角摩擦,双方互不相让,别看他平常一副蓬头垢面的乡下人装束,就胆小怕事,这么多年在海里航行,见惯了大风大浪、电闪雷鸣,打起架来,那叫一个威武不能屈,流血了,擦掉再上,趴下了,爬起来就冲,打懵了,晃晃脑袋又战,凭借着匹夫之勇,让一向胡搅蛮缠的瘦猴不得不敬服,求着他罢手,双方因此不打不相识,过段日子,竟称兄道弟起来,真是奇事一桩,连萧云听罢瘦猴的前后讲述,也觉得神乎其神。

“云少,别光吃鱼,喝点酒。”李长谋也模仿金爷,喊萧云为云少,给他倒了一杯白酒。

萧云也不推迟,撂筷,接过来就仰头而尽,随意擦了擦嘴,将水杯递回去,轻笑道:“再来。”

“别太急,酒这玩意儿,就像古董,得慢慢品酌,才能尝出其味来。”李长谋叮嘱道,又倒一杯。

萧云却管他三七二十一,一端起,就一倾到底,举杯大笑道:“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干!”李长谋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了,显得豪放许多,但还是惜酒如金,浅浅尝,点点咽。

金爷在船舱里见到两人频频举杯,皱了皱眉,云少的情绪不对,悲伤,有点借酒浇愁的味道。

他管茅头要了点茶叶,泡杯浓茶,端出去,想劝萧云少喝点,以酒换茶,可收效甚微。

萧云照喝不误,而且愈发的凶,一杯接一杯不间断,酒肉穿肠过,大有不醉不归的趋势。

瘦猴和蝙蝠也忧心忡忡走出来,他们从没见过萧云这样不顾礼节的失态,想挡酒,却被他勒令禁止,只好悻悻作罢,站在一边干着急。他们俩来这,可不是玩来的,而是即将跟随李长谋奔赴杏花村,至于干什么去,暂时不得而知,但一封信,萧云在早些时候交给瘦猴的一封密信,关系重大,到了杏花村之后的一切行动指南,全在上头,到时只需萧规曹随便可以了。

十几杯白酒下肚,萧云已是醉意朦胧,还端着酒杯,说道:“长谋,你让我喝多少,就多少。”

李长谋也是醉意酣然,大笑道:“痛快,云少,跟你喝酒,就是痛快,绝不必藏着掖着。”

“长谋,你听我说,今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银行劫案,让素未平生的我们彼此相识,这本身就够匪夷所思的了,况且你还经受住了我的考验,逃出虎口,来到这再次相聚,就更难能可贵,我很珍惜。而你所经历的痛楚,所承受的苦难,我也感同身受。这一次离开宁州,去到遥远偏僻的辽西平原,前途未卜,可能是一马平川,也可能是危机四伏,不管怎样,长谋,这一杯,不光是我敬你的,我越殂代疱,代表大家敬你,祝你在杏花村一帆风顺,半年后,最迟半年,我会去那里跟你汇合。说实话,不是我不想亲自去,而是我确实走不开,但我的爱人,也许还不是爱人,女朋友,也许还不是女朋友,反正是我爱的人,苏楠,她又说过,一个人走不开,只不过是因为他不想走开,太矛盾了,我也弄不清我到底是怎样的心理状态,不说了,一切尽在酒中,我先干为敬。”萧云又喝了一杯滴酒不剩,破天荒说了一大通自己都觉得不着边际的言语。

他确实醉了。

一瓶竹叶青,两瓶诸葛酿。

酩酊大醉。

连轮船的驶离也错过了,他烂醉如泥地靠在金爷的怀里,不知在小声呢喃着什么。

今朝如醉终须醒,病马昏鸦踏前程。

船灯如豆。

瘦猴与蝙蝠为联系这船的事,东跑西颠了整整一下午,舟车劳顿,早早倒在船舱坠入梦乡。

李长谋是个酒鬼,当然醉不了,迎着夜风站在船头,凝望着漫无边际的黑夜,思绪万千。

风里来雨里去了这么多年,以为可以稳住阵脚,没想到还是要继续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

不过幸好,自己遇到了一位贵人,假以时日,这个不知深浅的年轻人绝对可以风生水起。

但无论他怎样想,也想不到,即将奔赴的杏花村,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那么惊心动魄的事情。

金爷站在堤坝上,目送着那艘由茅头亲自联系的渔船消失在黑幕中,才扶着萧云上车离开。

车速很慢,不省人事的萧云横七竖八地斜靠在副驾驶上,金爷叹了口气,这下要麻烦薛子了。

不过有件事情困扰了他一整晚,太费解,这个年轻人怎么就会不懂分寸地喝个不停呢?

奇哉怪也。

车子颠簸了一下,一样东西从萧云的裤兜里掉出,金爷好奇,弯身拾起一瞧,顿时醒悟过来。

那是一张照片,很普通,画面上有着一男一女,正幸福地搂在一起,照片背后还写着几个字:

考妣安息。不肖子,李长谋敬上。

*****

(周末即将来临,心情很激动,一激动就弄出了七千字,请各位门徒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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