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都达成了一个愿给钱学,一个愿收钱教的意向后,双方请来的专业人员们,马上一边询问着雇主的需求,一边展开了谈判。
在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后,合同也得以确立。大致内容如下:
第一,江河需为这次的学习,在今年十一月一号以前(时间以洛杉矶时间为准),一次性向斯皮尔伯格交纳八百万美元,而对于这笔钱的使用方式,江河无权过问。
第二,江河在交纳八百万美元后,即获得在今年十一月十号之后,参与斯皮尔伯格新作《战马》的拍摄与后期制作的权利,权利的终止日期为《战马》提交美国电影协会审查之日。
第三,斯皮尔伯格需尽力为江河提供全面的导演学习。在电影《战马》的拍摄期间,除了要解答江河所有关于电影《战马》的疑问外,还需最少为江河提供五次,每次不少于二十分钟的掌镜时间。而在后期制作期间,斯皮尔伯格也要负责解答江河的所有关于《战马》的疑问。在所有解答江河疑问的过程中,斯皮尔伯格不得对江河隐瞒、欺骗和误导。
第四,在电影《战马》的拍摄和后期制作过程中,无论斯皮尔伯格是否同意,凡是作为导演需要参与的工作,江河最多只能累计一百四十四小时的时间不进行参与,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无论江河对此次学习是否满意,都无权要求退款或提出其他超限要求。而斯比尔伯格作为指导者,也必须尽到通知江河参加所有导演工作的义务。
第五,在江河没有累计一百四十四小时的时间不参与导演工作的情况下,如果江河对于此次学习过程不满,可以提出退款或其他超限要求。但鉴于学习行为的主观性,为了保证斯皮尔伯格的利益,当出现江河在对学习成果不满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如下:江河自行邀请三位导演,斯皮尔伯格自行邀请三位导演,双方共同邀请五位导演,对两人的教学过程进行讨论,只要有半数以上导演支持某一方,即为某一方获胜。而参与讨论的十一位导演,必须是有一部电影,全球票房超过五千万美元。
对于这款合同,江河还是比较满意的。唯独请十一位导演的作为仲裁人的保障条款,在江河来纯粹就是无用。先不说江河能不能请到三位,电影票房在全世界取得过五千万美元成绩的导演,就算真的请来了,以江河现在在电影界中的名声,这三位导演能保持基本的中立就已经是个好人了。
况且以江河对斯皮尔伯格的了解来,这位大导演也不会为了区区八百万美元,就做出对自己名声有损的事情。可见欧美人就是这点不好,总是先把人想成是坏人了,制定出一堆条条款款对人进行约束,那像鞠躬尽瘁、廉政奉公的华夏人,用人不疑,亡羊还不补牢。
签订好合同后,江河与斯皮尔伯格欣喜友好的告别,双方都认为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
在斯皮尔伯格来,花八百万美元以求给自己打工,顺便学习导演技能的江河,纯粹就是一个还没长大,考虑事情不周全的东方暴发户。毕竟就算世界顶级的导演学院,顶天花个两百万美元就能进去就读,并且还能学到最为全面和专业的导演知识。而且就算江河受不了正规的导演学院规章,不愿去入读,这八百万美元换成胶片去多拍点电影,也能把江河砸成一个正规导演。
而在江河来,这八百万美元花得太值了,都还没到自己的底线一千万。花了这八百万美元,不仅获得了掌镜实践的机会,还能将所有自己不懂的问题,向斯皮尔伯格这个世界一流导演请教,要知道这可比去那些导演学校,问那些空有理论却无实践的老师强多了。更重要的是,自己还能在后期制作过程中,学到最好的剪辑技巧。而这一切,仅仅只需要花费八百万美元,就能在半年时间不到的时间内全部学会,而这恰恰是缺少时间的江河最需要的。江河觉得寸金难买寸光阴的说法,还是值得商榷的。
出了梦工厂,江河与卡梅隆通了电话,约定了时间和地点后,便请发哥和理财顾问以及律师们,在附近吃了顿快餐后,便直奔卡梅隆在洛杉矶的老巢。
在卡梅隆家的院子外,卡梅隆亲自出门迎接江河这个大款,而由于江河来得尚早,卡梅隆的律师还没到,所以江河便让发哥、理财顾问和律师先在客厅能稍等,自己则与卡梅隆进到书房,拜读《泰坦尼克号》的剧本。
期间,以肌肉结实闻名的卡梅隆第四任妻子——琳达·汉密尔顿,还在询问了江河想法后,为江河端上了华夏茶。而在见到琳达·汉密尔顿后,江河也不得不承认东西方审美观念的不同,像这种一个能揍自己两个的壮女,就算江河还是个平凡人时,也不会产生过感觉。
读完了卡梅隆的剧本后,江河抬起头来,着卡梅隆希冀的眼神,江河先低头揉揉发胀的眼睛,组织了一下想法后,才抬起头问卡梅隆:“詹姆斯,这确实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让我有很大的投资的兴趣,但我想先问一下,福克斯公司已经在这部电影中投资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