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表诚意,求兄弟们的月票,这是第八章)
炮战,拼的不是火炮数量与炮弹大小,而是炮击准确性。
“准确性”包括两个纬度上的含义,一是空间、二是时间。
十二辆96式一百二十毫米重型自行迫击炮以排为单位在莺歌镇南面的河滩上展开,刚刚向对岸五十四军防御阵地打出第一批炮弹,一排八十二毫米迫击炮弹就飞了过来,砸向最西面的四辆自行迫击炮。
八二迫的威力并不大。
在掷弹筒退出战争舞台、六零迫逐渐销声匿迹之后,能够由三名步兵分散携带的八二迫成了名副其实的“步兵炮”。
虽然不管是射程还是威力,八二迫都无法与火炮相提并论,甚至比不上某些大口径机关炮与火箭筒,但是作为一种轻便灵巧的曲射武器,只要正确合理的使用,往往能在特定场合下发挥重要作用。
不管怎么说,八二迫是炮,不是枪。
别说馅大皮薄的装甲车,就算是主战坦克,如果被配备破甲战斗部的炮弹命中,也会被敲碎天灵盖。
被炮弹直接命中的那辆96式自行迫击炮的下场非常悲惨。
炮弹在车体内爆炸,不但炸死了五名炮手,还引爆了装在蜂窝式弹箱里的几十枚一百二十毫米炮弹,结果在73式牵引车基础上改进而来的底盘被炸上了天,附近十多名指挥炮击的官兵也未能幸免。
其他三辆96式自行迫击炮的情况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设计上存在的缺陷,96式自行迫击炮只能向后开火,行军的时候无法将炮身收到车体里面,所以车体后方的战斗舱为敞开式,顶部没有装甲。
正常情况下,这个设计缺陷并不突出。
即便使用普通炮弹,一百二十毫米迫击炮的最大射程也接近九公里,使用火箭增程弹则能将射程提高到十三公里。在支援步兵与装甲部队的战斗中,这个射程能让96式自行迫击炮始终呆在敌人直射火力的打击范围之外。因为是自行迫击炮,停下来就能开火,开火后就能转移,所以不用担心遭到敌人曲射火力压制。
问题是,缺陷始终存在。
如果在行军中遭到敌人火力压制,96式自行迫击炮肯定生存堪忧。正是如此,日军将重迫连放到了队伍最后面。
在战斗中遭到火力压制,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如果对方有针对性的使用特种炮弹,比如用来纵火的燃烧弹,96式自行迫击炮的结局就只能用“悲剧”来形容了。
这次砸来的,就是一批八二燃烧弹!
另外三辆96式自行迫击炮没有被炮弹直接砸中,但是命中点没有偏得太离谱,均在十米以内。因为燃烧弹必须具备纵火的作用,所以装填的不全是粉末状的燃烧剂,还有部分球状颗粒,能引燃十多米内的易燃物品。
敞开的战斗舱,成为96式自行迫击炮的致命缺陷。
更要命的是,重迫的炮击战术一般是连续发射三枚炮弹,再考虑转移阵地,因为这样才能弥补迫击炮精度不高、威力不足的缺陷。如果没有受到威胁,不用考虑转移阵地,迫击炮会时刻处于待发状态,接到火力支援请求后,只需半分钟来瞄准目标与装定引信,就能打出第一发炮弹。
当时,三辆96式自行迫击炮处于战斗状态,炮手正准备发射第二枚炮弹,装填手已经为第三枚炮弹设定好引信。因为装甲部队没遭到炮击,所以日军认为没有威胁,第二名装填手已经取出第四枚炮弹,正为炮弹装上引信。
这些,都是日军的标准战斗程序。
毁掉三辆96式自行迫击炮的不是八二迫,而是敞开的战斗舱。
燃烧剂烧不穿装甲,却能烧死炮手、引爆装上引信的炮弹!
四辆96式自行迫击炮在刺眼的火球中飞上天的时候,第二批八二迫的炮弹砸向了中间那四辆96式自行迫击炮。
因为炮击来得过于突然,火力转移时间不到十秒,所以日军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被炮弹砸中前,第二批四辆96式自行迫击炮里的炮手甚至不知道遭到炮击,因为一二零迫开火时的巨大声响盖住了旁边阵地上的爆炸声!
第三批八二迫的炮弹落下来时,最后四辆96式自行迫击炮已经打出第三批炮弹,由战斗状态转为行军状态,正在向四周疏散。
因为规避及时,所以那几枚燃烧弹只点燃了河滩上的一片花花草草。
到这个时候,日军反应了过来,配属给炮兵连的那部炮兵雷达测出了三批八二迫炮弹的弹道,算出了敌人炮兵的大致位置。
按照正常交战原则,四辆96式将分散规避,前线指挥官只能呼叫远程炮火支援。
让留在板桥市的99式自行榴弹炮去对付三公里外,那座小山丘上的敌人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