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米阳光。
当林菲儿从朦胧睡意中缓缓睁开眼眸的时候,已经听到天台外的一阵声响,雍容的伸了一个小懒腰,穿上打了她几大号的一双季逸的拖鞋,走到出租屋门口。
季逸听到脚步声回头,正好看见林菲儿:“菲儿,醒了?我刚刚还想叫你起床呢!既然起来了就先刷牙洗脸吧,我已经在24小时超市买了新牙膏和牙刷,就搁在浴室里,粉红色的你用,天蓝色的我用!”
“嗯!”
“……”
吃着可口早餐。
林菲儿看向季逸说:“呆子,我想从学校宿舍里搬出来。”
季逸问:“搬到哪里去?”
“搬到你这里来呀!”
林菲儿说:“你也知道,大学的课程没有那么紧,有不少的闲暇时间。”
“身为你的女朋友,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你朝九晚六的工作,只要我和你在一起你就要起早摸黑的给我做饭,而我自己就像一个吃白饭的人一样,这样怎么会是一个称职的女友?我想着搬过来以后,虽然我的厨艺没有你好,也不懂得怎么将中草药加入饭菜里面,但是你可以教我啊,我可聪明了,保证一学就会,到时候换我伺候你嘛,好不好?”
“不好!”
想都没想,季逸便是摇头否决了。
“啊?!”
季逸的答案,显然出乎了林菲儿的预料。
她目瞪口呆的看着季逸,摸了摸他的脑袋,说:“没有发烧啊!”
“……”季逸:“这都什么跟什么,难道我这么直白的拒绝你的这个要求,就是脑子有病吗?”
林菲儿一副“你的脑袋就是有病”的样子,道:“你看我的相貌不差气质不弱吧?好歹也是澄海大学的校花吧?网上好多网络小说写的都是“与校花同居的日子”、“贴身校花”之类的,很显然校花这个特殊的载体,是无数血气方刚的青少年臆想的对象。”
“现在人家主动搬过来和你同居你都拒绝,如果不是你的脑袋生病了,那铁定就是神经线搭错了呗!”
季逸苦笑着说:“但是也有一个前提好不?”
“人家那些小说,和校花同居的男主角,住的要么是公寓就是别墅,还没有出现一个在一线经济城市里,月租只要300块钱的廉价出租屋里同居的吧?”
林菲儿兴奋道:“那你就开一个穷愁潦倒的先河呗,指不定到时候人家觉得咱俩这个真实的例子,反而更容易形成矛盾冲突和代入感,专门从这方面入手收集材料创作一部好看的小说呢?到时候咱俩也能沾沾光,成为故事情节中的主人公,小小的出下名嘛!”
“还是不行。”
季逸环抱着林菲儿的小蛮腰说:“就算是出租屋,可是这个地方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一点,如果不是我用药物控制,老鼠蟑螂什么的早就能在天台上组成一个主力军了。”
“菲儿!”
“你想让我开心,让我坚持下去,也不想让我那么累,却是不说出来,总在自己身上找借口,其实我都明白。但是你放心,现在我可不止是为了一个人过活,就算是为了你我也不可能一直这样窝囊下去。再说了,等到周末我就到燕子坞私人医院去接受考验,要是在那边通过的话也能挂个职,也算得上有外块的人了。”
“要不我向你保证,等到经济改善一些,连房子租在什么地方、怎么布置都你说了算,到时候你想搬出学校女生宿舍和我一块儿住,我毫不犹豫的就会赞成,这样行不行?”
想了想,林菲儿说:“那就说定了哦,我要成为新家的女主人,什么都我说了算。”
“这是必须的!”
“……”
早餐过后。
下了楼梯,走到花街街口,林菲儿因为今天有好几堂专业课,上午第一堂课就是,必须赶回澄海大学,便是恋恋不舍的分道扬镳。
昨夜。
虽然没有完成全垒打的壮举,但是已经攻陷林菲儿的三垒,也让季逸的心情格外的舒爽,加上新劳工合同的签订,燕子坞私人贵族医院那边的盛情邀请,可谓是三喜临门,让季逸有了一种衰运远去,鸿运当头的感觉,故此今天早上前往专卖店,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
“季逸,今天的心情挺不错的嘛!”
专卖店门已经打开,季逸才走到店门口就遇见店长林可可,后者带着调笑的口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