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起千变花斑蛇,林天枫先是到自己小窝那座山的后面,因为那里有个一个小小的湖泊,将蛇肉洗干净后,林天枫才回到自己小窝的。
美美的吃了一顿蛇肉大餐,林天枫靠在岩石边幸福的打了饱嗝,就这么闭着眼,养养神,这是他每天最轻松的时候。
时间还在流逝,生活依旧继续,修炼不能落下,战斗没有终止。
林天枫的生活是枯燥的,每天都处在打打杀杀中;但他的生活也是幸福的,在这个没有人烟的荒林中享受着自己的战斗,虽然战斗艰难,哪怕受伤很痛苦,这一切一切远超常人的付出与努力就是为了将来自己能够比别人强大,能把别人踩在脚底,而不是自己低眉顺眼的像个孬种。
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战斗、感悟、修炼,这就是林天枫在这里生活的主元素,随着他修炼的渗入,修为的渐渐提高,他的“每日计划”也在不停的做着改变。
转眼间,春去夏至秋来冬又走,林天枫也在这中圈呆完了自己蛮荒森林历练的第二年,虽然修为提升并不是很高,只得杜门下阶巅峰,但是他所积累的战斗经验却是多的吓人,同龄人远远无法与之相比。
此时的林天枫,修为虽然没有提升很高,但是他的身高却是长高了一截,超不多有一米八五,浑身上下的肌肉线条更加的完美,里面蕴含着比一年前更加强大的力量;皮肤依旧呈古铜色,闪烁着熠熠的生辉,再配上还算英俊秀挺的样貌,虽不能当个小白脸,但是当个超级硬汉绝对是有那个本钱的。
清晨,修炼完毕后收拾好东西,最后看了一眼这个自己生活了一年的小窝,这样的心情在去年这个时候林天枫已经经历过一次了,所以没用多久他就恢复了正常。
认准摇光圣地所在的方向,林天枫怀着无比激动地心情欢快的朝着蛮荒森林外冲去,完全不在乎那些妖兽,虽然自己而修为不高,但即便是惊门下阶的妖兽自己都敢一拼。
周围的妖兽们抬头瞅了一眼,想看看是哪个神经病又在发神经,结果发现是林天枫这个‘外来户’,顿时一个个该吃草的吃草,该撒尿的撒尿,总之就像是没看见林天枫这个家伙,就连一直景门巅峰修为的暗夜神狼看见林天枫从自己身边跑过,它也只是不屑的撇撇嘴,不敢挑衅这个嚣张的人类。
其原因就是林天枫这个‘外来户’早就在这一区域出了名,所有妖兽都知道它们生活的地盘来了个人类,虽然修为不高,但是实力极强,最关键的是如果哪一只妖兽打败了他,他就会像是一只寄生虫一样牢牢的粘着你,天天找你打,直到能够打败你为止。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几次后,一些妖兽看见林天枫时都会直接装作没看见,然后撒丫子一溜烟跑掉,搞得林天枫又一次好几天没打架,这让他很是郁闷。
所以现在看见林天枫背着个包像是要离开,这些妖兽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再去招惹这个煞星,那简直就是找虐。
偌大的森林,响起了林天枫欢快的口哨声,林天枫今天给自己布下了最后一个“每日计划”,那就是在吃午饭之前赶到清河镇。因为他除了幻影剑和幻杀外,神马都没有带,所以身上没吃的,中午要是到不了清河镇那他就的饿肚子。
好在不到千里的距离还不至于花那么多的时间,差不多刚到午时,林天枫远远的就看见了那座前世自己最喜欢的小镇清河镇,甚至于小镇上的叫卖声他隐约间都能听见。
正在陶醉中的林天枫忽然听见前边有不和谐的声音传来,稍一扭头望去,立时他就无语了,十分无语的摇摇头,轻声自语道:“看来今天运气不怎么样啊,一回到俗世就遇见这么狗血的一幕。算了,本大爷今天心情好,就帮帮你吧!”说着就迈着轻快的步伐三下两下就跳到一条小河边。
这条小河叫做清水河,现在正值春天,河岸边的垂柳都发出了新芽,微风拂过,顿时让人感到一阵神清气爽。而且,这条小河更是清河镇百姓心中的母亲河。整个清河镇百姓的生活用水绝大部分是来自这条美丽清澈的小河,只是现在小河边似乎发生了一件不让人愉快的事情。
林天枫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着眼前这群毫无纪律的流氓团伙,懒洋洋的说道:“我说,你们是在干嘛,一群流氓和一位仙子出来踏青?还是你们一群不要脸的小混混想要占占这位仙子小姐的便宜,吃几口白花花的豆腐?”
慵懒的声音不大,但却让每个人都能听得见。一时间,原本围着那个仙子一般女孩儿的十多个混混纷纷转身看向了林天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