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不是什么为难人的要求,明珠答应下来,又走到窗边去研究:“从这里可以看到哪里啊?”因为害怕灯光外泄给外面的人发现,十分自觉地没有揭开锦帘。
“园子里。你若感兴趣,明天过来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宇文初叫她过去,把一只锦盒推到她面前:“打开看看。”
俨然是被他扔到玉皇阁旁万丈深渊下的那双鞋!明珠当然是认得那双鞋的,虽然不是她之前骗他的那样,是钱氏做的,崔氏钉的珠子,却是耿嬷嬷亲手绣的银莲。
“不是扔下去了的?怎么会在这里?”明珠心里已经知道那个答案了,却还是为了证明什么似的,十分认真地提出这个疑问。
宇文初道:“让人下去找回来的。”语气平平淡淡的,就好像是在说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为了这样一只鞋子,花费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值得吗?这个答案明珠不能替宇文初回答,但她很肯定,他再一次地打动了她。这种打动,不同于她中毒之后醒来发现他曾整日整夜地守护她照顾她,因为她的死亡会给他带来非常大的麻烦,那是他身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也不同于他和她耳鬓厮磨,说着动情的话,隐忍着拼尽全力,温柔体贴只为讨她欢心时的打动,因为正如她所说,那种事是两情相悦的事,彼此取悦是应该的。正如她满怀恐惧却拼命压下,努力笑脸相迎哄他欢喜是身为人妻的责任和义务,讨好她体贴她也是他身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而寻回这只鞋子,并不是他的责任和义务,若要威胁她,他手里已经有一只了,没有必要浪费这么多的心思和金钱。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想要得到属于她的东西,哪怕那东西是一只鞋。他喜欢她,在玉皇阁遇到之前他就喜欢她。
就算是他们彼此之间有利益纠葛,但他还是喜欢她,虽然不一定有她当初喜欢宇文佑那样不顾一切,但也足够了。明珠放下鞋子,抬头看着宇文初,后者正假装低头翻看桌上的书,好像他刚才给她看的只是一件很普通的小玩意儿似的,不值一提,至少不用拿出来特别地讲。
明珠眼里饱含着笑意,声音却很冷淡:“这不是我的鞋。”
果然正在认真看书的某人立刻飞快地抬起头来:“怎么可能!”
二人双目相对,谁也没有选择挪开,最终,相视一笑。
宇文初心情很好地道:“为什么不认为是我惺惺作态?骗了你的人,还要骗你的心?”
“不告诉你。”明珠把装了鞋子的锦盒抱起来,准备下楼:“夜深了,咱们该歇了。”他若真的是要惺惺作态,在很早以前就可以拿着这双鞋子表演给她看,可他没有,而是用其他方法娶到她,再这样交给她。她相信他不用这么做,正如郑嬷嬷所言,真心喜欢一个人或是不喜欢一个人,当事人是最清楚不过的,无非就是早一点知道和晚一点知道而已。她知道得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