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万物皆有理,而祖宗之法得以梳理从而万物才能井然有序。你这等小女子,不遵循祖宗之法,只知道胡思乱想,寻些奇技yin巧,乱改祖宗之法。若人人都像你这样,天下岂不大乱?天下之人就理应遵循古法,不该寻些奇技yin巧!尔等所称呼的标点符号简直是侮辱祖宗所流传下来的圣书!”
嗯,这闵老头的字写的还真不赖。由于这个世界是地球的平行世界,倒是十分巧合的出现了类似地球古天朝的毛笔书法,而启云帝国的文字又和地球上的汉字略微相像。致使延伸出了书法这类文字艺术。
字如其人,但有时候也有例外,看着闵老头写的这些咄咄逼人的话,白月暗自摇头。
不管什么样的文明,总会出现一些总是遵循古旧的老顽固。怀古的情怀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抱着古旧的事物不愿意革新,一味守旧,想着一成不变那是愚昧。
白月看了闵老头写的字后,没有任何表情,而是从容地低头写字,然后举起来给闵老头以及在场其他好奇的才子们看。
不似闵老头那浑然天成,透着一股沧桑的字。白月的字过于稚气,甚至可以说是稚嫩,犹如新生的婴儿。但是白月的字很干净,透着一股清新和自然,就如她的人一般。
“尊重先祖是每一个人应该做的,百善孝为先,没有人会说一个尊重先祖的人的不是。可是一味的守旧,不寻求新事物无疑等于固步自封!据我了解,绸缎大约是在七百年前被发明,而自从发现了绸缎,人们忽然发现这种光滑的布料做成衣服穿在身上既舒适又漂亮,于是,富有的人家纷纷抛弃粗布麻衣,穿上了绸缎制成的衣服。这位老先生,您既然如此遵循古法,为何不学那古人依旧穿着粗布麻衣?”
白月所写的话直指闵老头自己都不遵循古法,暗讽他穿着绸缎制成的长衫却在大言不惭遵循古旧,不该变通。如若真要遵循古旧,为何不学老祖宗穿上粗布麻衣?
闵老头看了白月所写的话面上一红,他显然没有想到眼前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孩竟然会用如此刁钻的问题去攻击他。
“强词夺理!强词夺理!”闵老头指着白月大喊道,随后才想起来对方是个哑巴。气地跑到桌子前,写了大大的“强词夺理”很生气地递到了白月面前。
白月无声一笑,虽然蒙着面,但从那好看的眼睛微微弯起,如同可爱的月牙,人们知道她在笑。
“这位老先生,可知这毛笔也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在一千多年前被称为笔圣的秋笔所发明的。在那之前人们可一直是用树枝木棍写字,而您所用的纸虽然发明的人无从考据,但是也是后人发明的,至少笔圣秋笔那个年代并没有纸,那个时候的人是在竹简上写字的。老先生,您竟然如此遵循古法,为何不遵循最古的那一道法,学那古人用木棍在竹简上写字?”
“你……你……”闵老头面色通红,额头青筋一跳一跳,然后晕了过去。
“呃,这就晕了,不会是脑溢血吧……”白月见闵老头这么快就晕了过去,在心中无奈道,不过她倒也担心这个年纪不小的老家伙会不会脑溢血,要是这老家伙被自己气死了,或者气的半身不遂,那倒麻烦了。
对于遵循古旧的老古董,你只要说出他所遵循的东西并不是最最古老的,那么他们就会出现信仰破碎,甚至对自己的信仰产生自我否定。这是一种很容易打破老古董的方法,当然,要是碰到顽固的,蛮不讲理的,就是觉得自己是对的,自己遵循的就是老祖宗的人,唯有用雷霆手段方有成效。不过还好,这闵老头不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