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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跟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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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名和平解决的话就不要动武力了,毕竟我也是在风华楼长大,对风华楼还是有一些感情的。”

苏碧柔对于任逍遥的江湖传闻还是有一些听说的,知道任逍遥建了一个逍遥城,背后的一股很强的势力,所以她也并不是非常所以任逍遥,反而担心她也并不了解实力的风华楼。

“好,看在碧柔的面子上,我会尽量和平解决这个问题的。等我们回逍遥城后,我们就成亲,到时候我找人打造一个与你送我的白雪戒指一模一样的戒指,我们一人一个,让这白雪戒指当我们之间爱情天长地久的见证。”

任逍遥抚『摸』着苏碧柔送她的白雪戒指,很珍惜的样子。看着任逍遥这么珍惜她送给他的礼物,苏碧柔也是一脸幸福的样子。

“恐怕你打造不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戒指出来,这个白雪戒指可不是一件普通的东西,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就连天下第一的兵器铸造师铸剑山庄庄主亲手打造的顶级神兵都都砍不坏它,而且铸剑山庄也熔不了它,那就说明它比顶级神兵还要厉害。因为不知道它神奇在什么地方,而且又不知道怎么的从小就在我身边,所以我一直就把它当作传家之宝随身戴着了。当初你送我的这件衣服太漂亮了,我一时感动,就把它送你了,后来想想都有点后悔。”

说到这里,苏碧柔自嘲地笑道。当初她送任逍遥这个白雪戒指的时候确实是因为对任逍遥充满好奇,加上任逍遥送她的那件衣服是特制的,非常漂亮而且非常贵重,所以苏碧柔一时感动,身边又没什么比得上那件衣服的东西,就把白雪戒指当作定情信物送给任逍遥了。后来的那么几天是有一些后悔,不过礼物送都送出去了,哪有要回来的道理,再加上对任逍遥用情越来越深,这白雪戒指就真正成了定情信物了。今天听任逍遥提起过白雪戒指,才有这么一说。

说起这个白雪戒指,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苏碧柔身边,成了她的随身之物。后来风华楼高层听说了白雪戒指的神奇,把白雪戒指拿去研究,用铸剑山庄铸造的神兵去砍,神兵坏,用铸剑山庄特制的火炉烤,毫无反应,而且想将它据为已有的人只要戴上这个白雪戒指,要不了多久,身体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毛』病,而且越来越严重。风华楼高层没办法,只有把白雪戒指还回去,苏碧柔戴上之后,没有任何不适,当然也没看到任何好处。就这样,完全看不出好处只看得到坏处的白雪戒指就被风华楼高层给放弃了,他们还戒指给苏碧柔的时候只是说戒指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事情,至于其他人戴上会有不良反应的事,他们就没有说。所以,苏碧柔也只是知道这个白雪戒指除了无法被破坏有点漂亮之外一无是处。

“这小东西这么神奇?你要是舍不得的话我可以还给你的。”

听苏碧柔说起这个白雪戒指的神奇,任逍遥心中一动,脸上却故意严肃地说。

任逍遥作为一个被穿越过来的人,是看过很多玄幻小说的,也知道有修仙者的存在,所以心中十之**的肯定这个白雪戒指是修仙者的东西,心想这下子是拣到宝了,任逍遥都有点迫不及待地私下去试试这个白雪戒指的神奇之处了。

“我后悔也只是刚送你的那会儿后悔,现在你想赖也赖不掉了,你必须天天戴着它,要是哪天发现你没有戴着它,我可不饶你。”说着,苏碧柔故意撒娇地去揪任逍遥的耳朵。

任逍遥假意很疼地讨饶。

“哎呦,疼,苏大侠女饶命啊,小的知错了。以前见你的时候你总是面无表情,装冷血装深沉,我还以为你是仙女下凡不染尘埃,或者是寒梅转世孤傲清高,没想到这么快就暴『露』本『性』了。“任逍遥一边躲着苏碧柔的小手一边笑着说。

这个苏碧柔以前确实如冬日之寒梅,让人不忍亵渎,与任逍遥走得近了,任逍遥经常总是弄很多很搞笑的东西,或神经质似的开一些玩笑,让苏碧柔忍不住的想笑。久而久之,与任逍遥在一起的时候,苏碧柔也变得开朗活泼了许多。

“人家本『性』向来都是好的,还不是被你这个不正经的人给带坏的。“苏碧柔毫不客气地回应道。

“这是不是就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啊!“任逍遥笑着说道。

“随你个鬼!”

……

“哎呀,没酒了,逍遥你还要不要喝?”苏碧柔拿着空空的酒壶,对任逍遥说。

“喝,当然要喝,碧柔你终于答应要跟我走,我心中高兴,今天要喝个不醉不归,拿风华楼最好的酒来。”任逍遥心中高兴,豪兴大发,说道。

“我们现在喝的酒就是风华楼最好的酒,不过那是对外的。对风华楼内部,我们还有一种更好的酒,叫醉仙酒,能将仙人醉倒,比现在喝的酒贵十倍以上,而且一般人还喝不到,大部分喝得到的人还是一沾就醉,不知道你要不要喝啊?”苏碧柔听任逍遥豪兴大发,打趣道。

“还有这种好酒,必须喝,赶快拿,多拿一些来,我不但要喝,还要打包带走。”任逍遥心中好奇,连忙让苏碧柔去拿风华楼秘藏的好酒。

苏碧柔去拿风华楼秘藏的好酒醉仙酒去了,任逍遥拿出白雪戒指,用最大的内力去握,发现戒指丝毫无恙,后任逍遥用随身携带的也是出自铸剑山庄的匕首使尽最大的力气去劈,还是没什么动静,反而把匕首给崩了一个缺口。

“莫非这个真是什么法宝之类的东西,会不会滴血认主啊?我滴一滴血看看。”想到这里,怀着好奇的心理,任逍遥在手指上割了一个细小的口子,用内力挤出一滴鲜血,滴在的白雪戒指上,除了鲜血被戒指吸收了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反应。

“这戒指能够吸收鲜血,看样子还真是有一些神奇,莫非是鲜血不够?”任逍遥又一连滴了数十滴鲜血,后来更是不要钱似的滴血,直到滴得任逍遥头晕才住手。这个白雪戒指把所有鲜血都吸收了,估计吸收的鲜血的体积足够十个白雪戒指的大小了,可戒指还是没有反应。任逍遥想:“这不抗爹吗,再这样滴下去,戒指的神奇发现不了,反而自己就先失血过多挂了,那可划不来。”

任逍遥重新把戒指戴上手上,等着苏碧柔的到来。

不久后,苏碧柔拿来了醉仙酒,却只是一小壶,任逍遥开始还觉得这点酒太少了,可尝了一口之后,差点就醉了,还是用内力『逼』出酒劲之后才清醒的。

“果然好酒,论酒香虽然比百花谷的百花酒差了点,但是酒劲却是百花酒的十倍都不止,够劲,我喜欢。碧柔,准备一桌好饭菜,我要好好品尝一下这个醉仙酒。明天我再来风华楼,找你们风华楼当家的谈带你走的事,今天就为了庆祝我们的将来,好好的喝上它一顿。”

酒劲如此强的醉仙酒,即使任逍遥以其深厚的内力,也无法一时全部化解,可就因为这样才显得出它的珍贵。要知道随着任逍遥的武功修为的提高,现在一般的酒已经醉不倒任逍遥了。这个醉仙酒就是能够醉倒任逍遥的酒,苏碧柔答应跟任逍遥走,任逍遥心中高兴,就想以好酒祝兴。

一顿酒足饭饱,任逍遥前面因为滴出了很多鲜血,身体虚弱,所以吃了很多。又因为高兴,将一般人连喝一杯都会醉三天的醉仙酒足足喝了十壶,最后终于喝得摇摇晃晃,也是因为任逍遥内力深厚,才不至于醉倒,但也确实是喝醉了。

醉了的任逍遥话很多,拉着苏碧柔说的很多情话,把苏碧柔听得脸上红扑扑的,非常不好意思。因为天气不早了,苏碧柔不好意思留任逍遥过夜,任逍遥也不勉强,就独自离开风华楼,回他在紫竹镇住的客栈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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