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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修我戈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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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兵在前。长兵在后,第一排第二排持八尺之戈。可以上下左右挥动,砍啄冒进之敌,不过无恤觉得,日后还是换成戟好一些,那样的话功能多出了刺杀一项。后两排为一丈之矛,可以放平密集刺杀,阻止敌方靠近,四排徒兵还要根据面对情况的不同,前后互换位置。

羊舌戎作为无恤车右,不单剑术过人,在长兵的使用上也颇有心得。他同时也是卒长,所以这一百人,无恤就放心地交由他来训练。

这些人可能不以勇猛见长,甚至比起其他几个兵种,是属于身体偏弱的,但他们发挥的是集体的力量,是站在最前排的中坚!

现如今,有了下宫源源不断的供应,这一百人中的披甲率,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他们每个人都能穿上一扎皮甲,但无胄。赵无恤想起后世参观兵马俑时所见的秦军,便要求设色之匠将皮甲染成统一的绛色,兵卒的发式也要扎成一模一样的圆髻,根部用皂色的幘带束结。

羊舌戎和王孙期一开始搞不清这是为了什么,可当这一百名穿着打扮几乎一模一样的徒卒听着金鼓,随着旌旗整齐划一地行动时,他们方才明白其中缘由。

当整个方阵的兵卒将戈矛缓缓放平,模拟趋行冲杀时,俨然已经是一支强军的雏形,其徐如林!

……

王孙期在下宫担任的就是差车之职,又是无恤御戎,擅长车战,可战车的培养和维护比骑兵还麻烦,成乡现在只能维持两三辆。无恤对它的定位,仅仅是作为指挥车和射箭平台,所以王孙期无用武之地,只能转而去训练弓箭手。

成乡原本的两卒编制,被无恤削减为一卒,其余的各两相互之间不统辖,而是独立向赵无恤负责。

其中,就有一两“材士”,也就是弓手。

这二十五名材士身材修长,几乎都高于七尺。他们是从乡射礼中选拔出来的佼佼者,原先的职业多为各里猎户,在赵无恤以每年每人五十石粟米军饷,表现良好还有麦粉补贴的诱惑下,纷纷前来入伍。

在领了第一个月军饷,让家人吃上了白面水引饼后,材士们在暗地里说道:“这可比打猎剥皮要划算多了!”

他们为了方便灵活开弓,所以无甲无胄,只身穿布衣,头发也统一梳成一个圆髻。通常会手持角弓,在成氏庄园的靶场撒放射箭,此处本来是当了族长的成巫私产,但他却跑到无恤面前,声称愿意无偿献出,划归乡寺所有。

赵无恤知道他的心思,自然笑纳。

此时,王孙期板着脸,在靶场上指导材士,更正他们的姿势。

他侃侃而谈道:“箭者,可杀人于百步之外,然儿,临敌也不过六七发,材士必须量其弓之力,配合肢体动作,调整气息,才能心志专一,每射必中!”

哪怕射术再好的猎户,放到阵中,如果瞄准的目标从野兽变成了活生生的人。而且那些人还手持戈矛,几息之后就能冲到你面前,无论是心态还是撒放手法,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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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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