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司令跟一个新兵进行比试,这简直就是瓦瓦乌岛最大的新闻了,所以很快广场周围便聚集了数万人。
张猛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于是大声喝道:“你来选吧,不管怎么比试,只要赢了我,你就是一团团长!”
张猛这话一出,围观了数万官兵们不由得惊讶万分,让对手随便挑选比试项目,这得有多大的本领和多强的自信心才敢说出这番话来啊。
尤其还是堂堂一个大司令,这里的最高统帅,若是输了,这脸可往哪搁?以后就别想带兵了,威信扫地啊!
不管输赢,就冲着张大司令这份敢应战的豪情和气度,在数万官兵们心中便留下了一个好印象。
杨毅本来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张猛真敢应招。
“司令此话当真?赢了你我就能当团长了?”
“当然!本司令说的话那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杨毅你怂了吗?”
顿时有唯恐不够热闹的官兵们叫嚷了起来,那杨毅也是好面子的人,顿时提出了比试项目。
打靶!
没错,杨毅冲着那个团长之位,只能选择他最擅长的射击项目了。
尖兵两百米行进中射击,要求在一分钟内击中至少二十八个活动靶方才合格。
杨毅第一个进行,他用的五十发弹夹的汤姆森冲锋枪,在众目睽睽之下端着冲锋枪边向前冲锋,边攻击标靶,他的动作很麻利,看得出是个用枪高手。
最终他用时五十三秒完成对二十八个活动靶射击。
他的这个成绩已经超过了教他的教官整整两秒钟,全场的官兵们大为惊叹,顿时响起了掌声,杨毅很是得意,因为他这次的成绩比之前又快了一秒钟。
张猛放下望远镜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指着杨毅说道:“我用你的枪!”
杨毅有些愕然的看着张猛,说道:“司令,这把枪是我自己较射过的,您用着恐怕不习惯!”
“没关系!”
张猛微笑着接过杨毅手里的枪,在众人瞠目结舌中快速将他的枪分解了。
众人都不知道张猛葫芦里买的什么药,只有聚精会神的盯着看。
只听张猛大声对众人说道:“在战场上,枪就是我们的生命,没了枪就等于丢了命。所以但凡真正打过仗的军人都懂得枪是自己的命,所以每个人自己用的枪都是要进行校正的,不然你根本瞄不准敌人就谈不上杀敌了。”
广场上是数万官兵们大多数都上过战场,他们能够理解张猛的话,即是一片曾经在军阀部队里混日子的士兵们,他们之前不明白这些,此刻听张猛一说,心中也顿时产生了共鸣。
“但打仗的时候我们的枪也是最容易坏掉的,那时候你就不得不换一支枪,可能是一把完全没有较射过的新枪,你扣动扳机未必能打中你瞄准的目标,这时候你该怎么办?”
是啊,这时候该怎么办?
所有官兵们都不由得想到这个问题。
在这个年代里,枪械工业生产技术的精度不是很高,每一支下线的枪支基本上都会存在差别。没有经过较射的枪,弹着点散布很大,给射击手带来巨大的隐患,因为每个射击手长时间习惯性使用自己的枪会产生固定射击方式,这时候一把没有较射的枪会令你你瞄准敌人的头,很可能只打中了敌人的胳膊或者放空枪了。
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根本没时间给你较射枪支的。
“该怎么办啊司令?”
很快便有聪明的士兵向张猛发问了。
“看好了!让你们开开眼!”
张猛嘴角微微扬起,露出神秘的笑容。
张猛命人换了一个三十发子弹的弹夹,接着冲着发令官点点头。
“开始!”
一声令下,张猛迅速将杨毅的汤姆森冲锋枪重新组装了起来,用时不过六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