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吧

繁体版 简体版
读书吧 >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 124出战!两军对决

124出战!两军对决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更新时间:20-04-0

猛将决定军心,军心心系猛将。这也是赵构之所以不惜一切的谋害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原因。岳飞等人不死,就会北伐胜利,一旦北伐胜利,他们就会立下绝世奇功。到时候功高震主,赵构感觉到自己的位子就不会坐稳。赵构宁愿要半壁江山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皇帝位子出问题。

虽然面对兵力众多的金兵,赵榛的军队相对兵少,可不论是左右帅赵邦杰和马政以及手下的一帮将领也好,是总帅府马扩、高云飞、王庶一帮文臣也罢,他们都是知道赵榛厉害的。当然,岳飞除外,岳飞属于一方帅才,对于赵搸来说他是如同刘邦跟前的韩信一般人物,是第二个信王军的重要军事高等权威人物。

就即便是岳飞,也被赵搸的光芒万丈给比下去,遮掩住了其锋芒。对于信王赵搸本人,所有的信王军对他都是一种盲目的迷信。那种迷信赵搸的程度,甚至影响到了他们的心灵。有了信王赵搸,就有胜利!

不过,赵榛虽然武功高强,但他本人并不想当项羽,当霸王。他对真正的冲锋陷阵其实兴趣不大!赵榛完全知道,一个上位者亲临战阵,带头冲杀,是一件多么不智的事情。这种方法不利于大军团做战,不利于自身的安全,还会让自己的士兵对自己产生盲从心,严重的话,甚至自己不在,他们就不会打仗了。

那些喜欢阵前冲杀的,三国时期的吕布、关羽、张飞、曲韦等猛人,楚汉争霸的项羽,隋唐时期的李元霸、裴元庆等等排名前十几的猛将,他们一个个都没有得到善终。

这,也是赵搸一直培养手下的猛将地原因。赵搸手下的将领们,有的是对自己忠心,有的是对民族忠义,有的是为权势财富,也有的是为了杀金兵报仇。不论是什么原因,都是推崇信王赵榛,并且拜服他的。

所以,在小规模战争和迫不得已,需要提升军队士气进行决战的时候,赵搸必须出马。他别无办法,只能如此。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赵搸已经很少身先士卒冲杀在前了。

鼓声停了,浩浩荡荡两万多士兵们依次战好,整个大校场鸦雀无声。骑兵们的马匹都打了嚼口,骑兵们站立在自己的战马旁边。

赵榛带着狄雷、赵小刀等将领们踏上了阅兵点将台。两万多士兵的鸦雀无声带出的这种凝重,更是在这一刻形成了一种军士们的凝聚力。这便是有信心!信王军上下都有信心,他们都相信自己能打败金军。

他举起了手臂,拳头向前伸,而后重重的拍击在自己的胸口。两万多骑步军将士一起,霍地把手臂高高伸出,齐声高叫:“信王无敌!驱逐金兵!我军必胜!恢复河山!杀敌!杀敌!”

开始的时候,赵榛自命为高庞,为青石城的最高领袖。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在青石城军方加的职位。现在可不一样了,金军已经算是正式与信王军撕破脸面了。而信王军也要在金兵主力回撤的时候集中兵力打开局面。所以,一定要让士兵们知道最高首领的王号,这样才有助于提高士气。

两万多个人,两万多个声音,却是汇在了一起,形成了一股惊天动地的声浪!惊天动地!赵榛甚至感觉出这扑面而来的滔天士气的气息。

赵搸再度点了一下头,回过身来,对狄雷、赵小刀等人道:“让他们礼毕,稍息!”诸位将领们行礼之后下台,到了军阵前,一字排开,定心静气,然后各自指挥本部人马稍息。

“全体都有,稍息!”“亲卫左军,稍息!”“······”两万多骑步军再度动了一下,整整齐齐,将一只腿迈出了一个小幅度。

此时,赵榛的身上是一身金盔金价,新式胸甲上是一幅金龙飞腾图。下身是幅围腰带连着的甲裙,在赵榛的肩甲上还有两枚铜扣,从这里,向后延伸,是一条红色的披风。由于披风比较薄,轻轻的不时的被风吹的扬起。

赵榛的金色头盔和普通的士兵不一样。普通士兵的一般也就是一个圆盖,顶多带个穗子,而赵榛的头盔却有前沿,三根尖刺上扬起,还有龙首图案,加上精巧的双层面罩,让人起来就很狰狞。

赵搸威严的扫视自己的手下,然后道:“祭礼!”这时候,诸葛英与韩峰左出现了,韩峰左着那信王军乐官高喝道:“起钟——”一边着,韩峰左一边心里鄙视。

韩峰左也见过祭祀礼仪,可赵搸这算什么玩意,如果是要行祭,怎么说也要把文武官员招齐,三官唱喝,黄钟大吕齐鸣,那才叫一个气派。再行猪牛羊三牲以礼,长香伴钟而拜,还要念上一篇檄文。

可是现在呢?只有军队,文官和百姓们该干什么都还在干什么。一切都简化并乱改了。

这时,他向远处的那个美丽女人。那个美丽女人据说是敌对方的间谍,被赵搸识破后,收留在自己身边的。由于信王军保密制度的严密,天天在青石城晃悠的韩峰左都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到底是什么身份。

韩峰左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冬余。冬余对信王军殊无好感,他时刻想着出去,回到南方,回到赵构身边。但她没有自由,但是相比起来,她却还矛盾的有一种想要扎在这里的感觉。

冬余每日里白天忙着教授刺绣,晚上的时候,与赵搸在床上胡天胡地。有时候说,女人被男人占得久了,也就有了点点的感情。这话也不算假。话说回来了,她到了赵搸叫工匠做出来的先进纺纱机,能在瞬间纺织出好多的布匹。如果有朝一日她能把这些技术带回到南方,那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赵榛转过了身子,面对着高案,案上是一只陶土香炉,上面有三柱高香。还有三牲之首摆在案几之上。

信王赵榛回过身,一抬手,道:“升旗!”旗手们是一群百战老兵,他们踏着带响的步子,走到旗杆跟前,把信王旗帜给升了起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一众士兵们都高声的唱着,这种形式主义到底是起了作用,有些将士们的眼中已经在闪现激动狂热的光彩。

当信王旗飘扬在空中之后,大家也唱完了信王军特有的这首军歌。赵榛提着扩音喇叭,高深喝道:“各位将士们……”他的肺活量极大,吐气发音都是极响的,加上扩音喇叭的增幅,声音让所有的士兵都能听到。

“你们知道,我们刚刚进行祭拜的是什么?我要告诉你们,不是天地鬼神,我信王军不敬天地鬼神,因为,天大地大,我们最大!”赵搸严肃的吼道。他的吼声,让众位将士们都心潮澎湃的起来。早就听说信王是神仙下凡,果然不同反响。信王是神仙,那么我们就是神兵天将,自然就不必拜鬼神了。

“我们刚才进行祭拜的,是我们先前与金狗战死的将士英灵。他们原先,和你们一样,都是一起跟随我学习战斗过的。可是他们一一的战死了,我们信王军的威名,就是依靠他们成就起来的。我们要依靠我们自己,驱逐金兵,消灭金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