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早上跟刘婶的一番谈话,让母亲也对马上要见的这个女孩子有些松心了。
刘婶这个人,本来就有些不着四六,兰新叶也是着急原小生的婚事急糊涂了,竟然信了刘婶的话。不过现在已经这样了,人家不仁,自己不能不义。这是兰新叶多年在村里为人的宗旨,就算心里再不高兴,也要让儿子去见上一面。后来又想起,上次那姑娘来村里的时候,也在刘婶家里见过一面,虽然没有说几句话,但是那姑娘长的倒是蛮俊俏的,只能寄希望,那姑娘不是个花瓶摆设了。
路上的积雪已经融化,汽车又畅通无阻了,骑自行车到尉南乡,把自行车放在父亲的水产店,原小生就搭了顺路车,往县城而去。
由于去的太早了,到县城的时候,还不到中午十二点。原小生本来想随便吃点东西,可又想起,跟那女孩子见面的地方是在天雨酒楼门口,明显是要在天雨酒楼吃饭,只好忍耐着饥肠辘辘地在大街上随便溜达了一圈,又在新华书店了了一个多小时的书,直到下午两点十分,才溜达到天雨酒楼的门口。
不想刚站在那里,一个熟悉的身影就笑呵呵地向自己走了过来。原小生心中暗叫不好,河湾县县城虽然不是很大,但也不能算是个多小的地方,怎么就这么凑巧,在这儿碰到她呢。原小生心中直犯嘀咕,这要是见了面说什么呢。可人家已经走过来了,总不能装作不认识吧,只好硬着头皮迎上去道:“马悦,这么巧啊。”
迎面而来的女孩正是马天虎的千金小姐马悦。马悦今天穿了一身半大的乳白色风衣,把一双已经熟透了的酥胸包裹的浑圆结实;一条时下最流行的紧身丝绒裤更衬托出了两条修长的美腿,只不过这种丝绒紧身裤总是给人一种非常暧昧的感觉,外面是一层透视黑色绒纱,里面却是一层肉色的底料,上去跟只穿了一条黑色的袜裤一样;一双浅灰色翻皮高筒皮靴,皮靴的筒口加了一个毛茸茸的装饰,更显出了几分青春的活力。
马悦本来长得就漂亮可人,这么一打扮,走在大街上,更有点鹤立鸡群的味道了,两旁走过的男士,不时会侧目而视,在她的身上睃来睃去,似乎在寻觅什么一样。
马悦调皮地笑一下,将手里的《爱人》杂志在原小生面前晃了晃,脸上一阵绯红,笑吟吟道:“这可不是凑巧哦。”说完将马尾辫往后甩了一下,明显是想掩饰什么。
“你……你……你……”原小生几乎崩溃,在脑门上拍了一下,也不好再说什么,向天雨酒楼做了个请的动作道:“进去吧。”
不想马悦马上表现的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问道:“你还没有吃饭吗?”
原小生又是一阵崩溃,现在是下午两点多,正常情况下哪儿有这个时间还不吃饭的呢。原来人家约自己在这个地方见面,目的并不是为了吃饭。
原小生马上想起,马悦的家好像就在附近这一片的城中村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还以为,你约好在这个地方见面就是为了吃饭方便呢。”既然人家已经吃过饭了,自己也不好再说去吃饭了,只好继续忍耐。
不过饥肠辘辘的感觉,真不是什么好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