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第一勇士’上前饮酒!”丁原手托巨型海碗,招呼萧逸上台,今天他之所以取萧逸而弃吕布,除了是奖励萧逸在战阵上的决胜一击外,未尝没有拉拢的意思,自己是并州刺史,萧逸是雁门关守将,按理来说也是他的部下,如果能趁着这次庆功的机会将其直接拉拢到自己的麾下听用,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这样的乱世里,精兵猛将就是一个统帅的资本,有了资本你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想成为的人,那怕是成为皇帝,所以每一个优秀的统帅都会有爱将癖,爱猛将,就是爱自己的前程!
“多谢刺史大人赐酒,今日战胜皆赖二位大人指挥有方,又兼将士用命,末将不敢居功!”嘴上说的很是谦虚,可萧逸的举动却毫不迟缓,大步走到高台中央,一把接过海碗,先是微微欠身向丁原行了一礼,而后又侧身向张扬也行了一礼,礼数都十分周到,他可不想因为一个虚名,一碗酒,就得罪了上司,那是蠢人才会犯得错误。
手捧巨型海碗,萧逸转身面对台下的众将士,这才是他真正看重的东西,只要能获得千军拥戴,以后要什么不可得呀,在这个乱世里,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一切!
“弟兄们,今日在下获此非凡荣耀,实非我一人之力,而是众多将士齐心合力的结果;战场之上,刀枪无眼,就是盖世神勇如西楚霸王者,又能杀得几人,破得几阵?战场获胜全赖众将士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如果没有弟兄们与我一起奋力冲阵,如果没有弟兄们为我遮挡明枪暗箭,又岂会有今日的大胜和萧某的荣耀!”
“这世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第一勇士,但却有天下第一的军队,愿我们众将士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如此,我并州铁骑,天下无敌矣!”一番壮怀激烈的话语说完,萧逸仰头将海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随即一把将碗摔了个粉碎,男儿豪气,义盖云天!
“好!好!好!……”台下但凡听到萧逸这番言辞的士卒,不论是玄甲军的,还是丁原部下的,全都齐声呐喊叫好,自古以来世人都‘重名将轻士卒’,史书记住的也只是名将们的盖世武功,却有几个人想到过那些战死沙场的默默无名的小卒们?可正是这些士兵们用自己的累累白骨支撑起了无数名将的光环,一将功成万骨枯!贴切,深刻,悲痛!
如今终于有一个统兵的将军,在享受无上荣耀的同时,没有忘记那些在战场上用血肉之躯为他遮挡刀剑的小兵,试问,众将士又怎么会不感动呢!这样的统领,又怎会不受三军拥戴呢?
“萧郎果然高义,如此大功理当再受重赏才是!来人呀,上黄金、锦袍!”眼看再说下去萧逸就要尽收军心,丁原也有些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打断,同时开始赏赐财物,比起‘并州第一勇士’的虚名,这些可都是‘干货’了,至于目的吗,自然是要将萧逸拉过去。
丁原在心里早就仔细盘算过了,如果真的能拉拢住萧逸,那可谓是一箭三雕!
第一,他丁原帐下又多了一位绝世的虎将,而且这个虎将可是有勇有谋啊!
第二,这也是趁机削弱了雁门太守张扬的势力,省得这个家伙总是想和自己分庭抗礼。
第三嘛,撇了一眼此时脸色铁青地吕布,他这个干儿子为人过于狂傲,就是对他这个义父也经常违拗,可战阵之上又不得不借重于吕布的骁勇,如果有了萧逸投效,那他丁原就相当于有了左膀右臂,以后就可以左右平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偏重于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