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顿饭,山珍海味,珍馐满布。
倾城吃的还好。
当然,纯粹是因为饿的。要说这饭菜是有多么美味,那还真是没有。
这个时代的菜肴,能用的调料就那么几种,哪里有后世的调味来的多而杂。不管是什么菜式,都喜欢水煮加把盐,实在也不太符合她的胃口。
不过,看王大可的样子,倒是吃的不错。
见她胃口不好,他甚至亲自为她夹了一箸菜,是野生鹿的鲜血做的血肠。
如此重口味,她蹙着眉收下,却搁在碗底不肯吃掉。
食不言,寝不语。饭桌上原本也没人说话,可王大可却凑过来,“不喜欢?”
靠的太近,她甚至已听到他浅淡的呼吸。
这个白痴!
她冷冷扫了他一眼,又扫了薛少一眼,示意他少说话,闷头吃饭。他却如同看不懂她的意思一般,再问,“追云山庄的饭菜也难吃的话,这天底下就没几个地方的东西好吃了。”
声音有点大,整个花厅都听到了。
薛少从油腻腻的肉骨间抬起头来,脸上挂着夸张的笑容,“七爷,你不要跟本少讲,你这个小卿卿吃不惯山庄里的饭菜?”
那种感觉,好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贵族,请你喝一杯陈年白兰地,你却说还是家里的烧刀子对胃口。
王大可白了他一眼,“是又如何?”并无半分退让。
半晌沉默。
“得了,也不怕你笑话,本少最近迷上了小江岭的厨子,你若是嫌弃这里难吃,本少带你们去尝尝。”薛少竟然也认了他家的饭菜难吃。
王大可勾唇一笑,“早说,懒得爷跑这一趟。”丢了竹筷,伸手便要将倾城捞进怀中。
她飞快举着筷子,直直戳着他心口,水眸圆瞪,“我自己走。”
饭桌上的“甜蜜”对峙被薛少看在眼中,他哈哈一笑,撩袍起身,独自先行。
“本少在外头等你。不过好话说在前头,七爷,想带你的小卿卿吃好东西也得靠真本事。追云楼可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他一步跃出,眨眼无踪。
倾城眸光微闪,见门口台阶下,已然增加了几倍鲜衣婢女。
果然,方才来时打不过王大可,走时他们已经加派了人手。
她忽然便有点明白,进门时薛少的脸为什么那么黑了。朋友归朋友,规矩不可破,被小伙伴当众打脸,感觉可不太好。
王大可挑眉,“怕了?”
四野寂静。
他微微昂起下巴,转头瞧着倾城,“怕了?”
她长睫扑闪,“你是在问我吗?”
约摸是想要翻个白眼,不过他却出于风度忍住了。
她眸光璀璨,“不怕。”
说是不怕,临走却还是被王大可抱走了。不得不说,身上有伤势,真的不适合长途跋涉。这世间,恐怕也只有王七爷才愿意这么折腾,托这个病人四处行走。
二人站在追云山庄大门口,薛少的脸依旧是黑的。
王大可冷哼一声,不无得意,“早说了你这破地方挡不住爷,你偏不信。如何?你若是认输服软,就将你那七十二金钗送去千舟水寨,爷保准让兄弟们,帮你将她们调教成一流的高手。”
千舟水寨全是水匪,且是岷江水系最霸道最嚣张的一群水匪。
都是野性十足的汉子,桀骜不驯的男儿。
真把这些如花似玉的金钗送去,能不能练成武林高手,倾城是不知道的,但她们肯定能练成水匪夫人。
倾城忍不住,先勾唇笑起来。谁知道,一笑却被王大可捉个正着。
她忙收了神色,不肯教他看去。
他却目光微闪,倏地认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