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会想到,一道诏书居然史无前例的开始迅速成为四九城内外热议的话题,传播的速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不光是满朝文武和所有非富即贵的人们,即使是流落街头、衣食不定乞丐,挑担走四方的剃头匠,还有各个唱班的戏子,这些所谓的“下九流[1]”之人,也迅速加入了议论的大军。也就是说,上中下九流人等[2],都立即开始详细解读当日这篇诏书!
奇怪的是,不出半日,等到天色已晚的时候,京城所有人几乎不约而同得出了数点共识,并且再一次以近乎“统一口径”的标准开始了第二轮散播。其中主要的有:
其一,诏书将“皇帝亲领下五旗”之事轻描淡写一般“广而告之”了。结果是除了一小部分原本依仗旗主“威望”作威作福的贴身家奴倍受打击之外,广大普通旗民到时欢心鼓舞。毕竟,皇帝成了自己的真正“家主”,而且还有八旗俸饷处来确保衣食无忧,怎么说都是好事;
其二,通过设立“皇家仆吏局”,将包衣奴才的所有权“收归皇有”。几乎所有的包衣奴才因为自己能够进入到“不入流”的吏员而感到无比欣慰:从此以后,咱也是吃皇粮的人了。尽管多了个婆婆——皇家仆吏局,但是,另一个方面,以后各家宗亲贵胄要是肆意欺负咱,咱也不怕了,可以到“娘家”皇仆局去告发!对了,这个“告发”,是不是可以换个玩法呀?一旦主人家有什么风吹草动,咱是不是可以去皇仆局讨要点赏钱?要是不想被咱们揭发,那你主家儿是不是要好生相与咱们呢?……;
其三,包衣奴才改为“皇家仆吏”,从入籍(招收)、考核、管理,到俸饷、调配,都被收拢在宗人府名下,各家家主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了“所有权”,从而避免了家主利用家奴的升迁干预朝政。所有有包衣门人的大户,此条对他们来说就是头悬利剑之举;
其四,不能自收包衣,也就少了穷苦汉人被迫投充的恶例,那这无奈逃人也就会越来越少,假借“逃人之法”要挟乡里、讹诈管家的恶霸也会少之又少,广为诟病的清初所谓“恶政”也就消散于无形了吧?这一条那些穷苦人家最为期盼;
其五,小皇子玄烨,又多了一个显赫的职务:宗人府右宗正兼领皇家仆吏局掌印大臣!要知道,自打宗人府于顺治九年设立以来,左右宗正虽然一般都是贝勒、贝子兼摄,但这一次左宗正可是一位幼童!现在这位“持鼎而诞”的幼童不得了了,那可是一手拿住了诸位王公大臣的后院!看这架势,宗室之内,除了岳乐,就是这位小爷了!
其六,这位皇二子玄烨,生性纯良,居然对殴打自己的奴才施以恩惠!万万想不到,真是万万想不到!假若这二皇子日后得以当上了皇帝,普天之下,穷苦百姓会不会过上好日子?
其七,所有宗室贵胄、高官子弟,从今以后真的要在涉及刑律之时,小心自己的小命了,万万不可不知死活的托大逞威,人家皇二子都严守律条、不徇私情,难不成还会对你们这些“小萝卜头”网开一面?大清律例是对宗室有所照顾,可今后,那些无休无止的体恤照顾就不作数了吧,一切只能按照明文律例来办了!
其八,皇上亲政、贬斥“摄政王”多尔衮以来,第一次在如此重要的诏书中,同时提到了皇太后和多尔衮!而且,对多尔衮并没有使用任何诛心之词,也许,皇帝真的长大了,有了一颗包容之心,也更加以仁孝治天下了……
……
诏书在**颁布之时,也就是一大早,弘毅已经奉旨和岳乐一起,去了还没有完工、却初见规模的奉先殿[3],家祭太祖太宗诸位祖先。选择这里,而不是太庙,是因为太庙的祭祀属于五礼中的吉礼,算国家仪式典礼和国家政务活动,准备繁琐,要求严格,而且一年只进行一次。况且,太庙祭祀对象是先皇的“神主”,也就是“牌位”,关乎国家体制,隆重然而有些冷漠。
而此时的奉先殿,恰好还没精装,但是布置早已得当。让宗人府宗令领着小皇子去家祭一番,就好像寻常人家有个大事小情的,立即在祖先灵位之前下跪祈祷一般,看似没有那么正式,其实却是十分的居家、十分的亲切。况且,托梦一事,正统性历来存疑,而且有关皇太后与皇帝母子不和的内容又是不可告人,采取这种非正式方式,有百利而无一害。